垦利县全民健身中心景观(亮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2014-011422-0502-061 垦建招字[2014]157号 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垦利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就垦利县全民健身中心景观(亮化)工程施工进行招标发包,欢迎有承包能力的企业前来报名投标,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招标单位:垦利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项目名称:垦利县全民健身中心景观(亮化)工程施工 工程地点:垦利县育才路以东、民丰路以西、广兴路以北、安兴路以南 工程规模:本工程为垦利县全民健身中心景观室外(亮化)工程,计划投资约280万元,质量要求为合格。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工程。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100%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参与投标的注册建造师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8日至2014年10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在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郑州路城发会馆三楼311室)公开接受企业报名。参与工程施工报名企业须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垦利县外企业需提供垦利县2014年度资质验证申请表(东营市市外企业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外埠企业进东营市施工资质验证证明)、垦利县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垦利县以外由东营市清欠办出具无拖欠证明,并由垦利县清欠办盖章确认)、法人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企业与委托代理人(含法定代表人)及投标建造师须有本企业缴纳近6个月(含)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二份。 招标人在项目报名截止日三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 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东营市东城郑州路城发会馆 联 系 人: 杜女士 电 话: 0546-8085536 13255607266 监 督 单 位: 垦利县发展和改革局、垦利县监察局、垦利县审计局、垦利县财政局、垦利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0546-2521953 监 督 电 话: 0546-7768681 报名期限: 2014年10月8日8时30分 - 2014年10月13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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