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市涵闸河景观工程(A标段)资格预审(代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rzb2014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川市涵闸河景观工程经汉川市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014)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川市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该项目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汉川市涵闸河景观工程(A标段)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河道景观、园林建筑、挡墙、栏杆、台阶、广场及园路、道路铺装、土方造型和绿化种植等,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3地 点:汉川市涵闸河汉云桥至西门桥南岸 2.4建设规模: A标段(南岸)建设面积约为30000平方米。 2.5投资总额: A标段(南岸)约770万元。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工程 2.7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有苗圃基地。 3.3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贰级及以上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资格且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申请人近三年内至少承接过1项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园林工程施工业绩,近三年获得过省级及以上风景园林学会评选优良工程项目优先)。 3.5申请人必须在近三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列入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或个人处罚期未满的,不允许参加投标。 3.6 投标人近三年须连续盈利,提供2011-2013年度经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和财务情况说明)。 3.7投标人不得假借资质投标;中标后不得转让、转包,一经发现,招标人可取消中标人资格,由第二中标候选人递补中标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3.8申请人须办理汉川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交易网员证,如未办理或年审不合格的网员证的投标人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9外省企业必须具备有效的来鄂建设主管理部门企业备案证。 3.10提供项目经理及五大员有效的社保证明。 3.11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每个标段择优选取9家投标候选人)。 5、投标保证金 5.1 A标段(南岸)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拾万元(¥300000.00元),到帐时间为2014年10月13日下午17:00时前(以到帐时间为准)。 开户名称:汉川市综合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湖北银行汉川支行(原孝感市商业银行汉川支行) 行 号:313535785113 帐 号:211010120100011060 5.2保证金汇款凭证附言中注明该项目名称,须从各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以上指定帐户,并在汉川招标投标信息网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单,未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6、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8日至2014年10月13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与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持建造师证、法人委托书或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单位机构代码证原件、资质证明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五大员证原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等资料(以上资料同时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汉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原物资大楼三楼,汉川市仙女大道148-1#西门桥建设银行对面)报名。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21日上午9:00时前,地点:汉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五楼(原物资大楼五楼,汉川市仙女大道148-1#西门桥建设银行对面)。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发布公告的媒介 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确定的时间、地点、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汉川招标投标信息网www.brzbtb.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汉川市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局 地 址:汉川市大兴路 联 系 人:马骏 联系电话:0712-8283281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汉川市仙女大道白云路52号 邮 编:431600 联 系 人:李丽 联系电话:13972694777 电 话:0712-8381880
201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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