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金桥水系景观建设一期(2014城区裸露土地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4-011437-0503-088s 利建招公字[2014]62号 LJZCZ2014-049# 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利津县城市管理局委托,就利津县金桥水系景观建设一期(2014城区裸露土地绿化)工程施工进行招标发包,欢迎有承包能力的企业前来报名投标,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招标单位:利津县城市管理局 项目名称:利津县金桥水系景观建设一期(2014城区裸露土地绿化)工程施工 工程地点:利津黄河大桥北侧,金桥花园南侧 工程规模:新建绿地面积2.9万平方米,主要进行水系挖掘,种植土更换,隔碱材料铺设,给水管线安装,游路铺设及苗木种植等。预算资金660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及工程清单内的工程内容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100% 二、投标人应具有的条件 参与本项目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含)以上资质;参与投标的拟委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叁级(含)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注册建造师必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工程项目部具有良好的建设业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施工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9日至2014年10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到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市西四路与济宁路交叉口往东1000米路北)报名。 报名时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委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东营市外园林绿化企业需提供2014年度东营市外园林绿化企业登记申请表、东营市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2013年7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含)以上的能体现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依法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复印件两份,另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招标人在投标报名截止三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利津县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利津县检察院查询,凡投标人和相关执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投标人报名资格。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市西四路与济宁路交叉口往东1000米路北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18605466194 监 督 单 位:利津县发展和改革局、利津县监察局、利津县审计局、利津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利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 督 电 话: 0546-5621236 5686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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