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13042100001-000264-001
1、邯郸县交通运输局的邯临线姚寨乡段太阳能路灯工程,已由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2.1 该工程位于邯临线姚寨乡段,本次招标规模约89万元。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相应标段及招标内容如下:
太阳能路灯的供货、安装、调试,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 45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厅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满足以上条件的均可对上述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申请人于2014年10月9日至2014年10月14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00分至17时00分,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类似业绩合同,以上资料报名时须携带原件到场,并提供逐页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邯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西厅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2014年10月22日15时00分前送至邯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邯临线姚寨乡段太阳能路灯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6、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2014年10月23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7、所有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现场,必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投标。
8.发布媒介:邯郸县政府采购网、邯郸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人:邯郸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邯郸县陵园路659号
联系人:李科长
电话:0310-801995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鸿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邯郸市从台路495号中道大厦B座26层
联系人:王旭
电 话:13931093085,0310-3298919
招标监察部:联系人:魏子伟 电话:152975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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