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2015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造林项目?xml:namespace>
施工招标公告
1、台山市2015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造林项目已由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立项审批,批文编号为:台发改[2014]210号 ,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工程概况:
建设规模:人工造林2678亩,并在次年进行一次抚育;资金来源:自筹解决;工程建安费:约¥178.27万元;工程建设地点:台山市汶村镇饭果岗水库一带 ;总工期:约540个日历天(其中:种植工期约180个日历天,由2015年01月至2015年06月;管护期约240个日历天,由2015年7月至2016年2月;抚育工期约120个日历天,由2016年03月至2016年06月);工程质量要求:合格(造林技术规程GB/T 15776-2006标准)。
3、 投标人要求:
3.1 具备林业学会核发的造林工程施工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单位。
3.2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林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林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
3.3 近3年内(是指2011年9月至检察机关出具结果告知函之日),投标人在全国行贿犯罪记录档案库中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向台山市检察机关申请,并由检察机关出具书面结果告知函。[注:投标人向检察机关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授权委托人办理则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办理。]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11年9月至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50万元(或以上)的造林工程。
5、投标人在截止报名前,其单位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须携带相应的职称证书及第二代身份证;提供上述资料原件核对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本项目现场实地踏勘,详细了解项目的具体情况,并经招标人确认,由招标人出具的已到本工程实地踏勘的书面证明,期间发生任何费用和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报名:
2014 年10月09日至2014 年10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在台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台山市台城环市中路1号(新宁市场)A座二、三楼)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每套售价为人民币600.00元,售后不退。
8、投标报名提供资料:(提供以下原件核对及一式两份复印件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造林施工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以上副本);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近三年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50万元(或以上)造林工程中标通知书(由交易中心确认)、施工合同和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造林质量验收合格证明;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及第二代身份证;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及第二代身份证;已到本工程实地踏勘的书面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本项目投标报名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不接受委托人的报名。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台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广东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广东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告为准。
招 标 人:台山市林业局
联 系 人:叶先生联系电话:0750-5516180
招标代理:鹤山市伟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xml:namespace>梁小姐联系电话:0750-5513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