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招标编号:德招[2014]第14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德清经济开发区保障性住房(一期)工程项目已由德发改经开[2012]1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德清县微利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宏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德清县秋山集镇德清大道南侧高速公路以东地块,规划建设用地20亩,总建筑面积29987.6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20447.1平方米,框架结构,共7幢336套。本次招标范围为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景观、绿化、排水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总投资约为 420万元,其中市政工程约230万元。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质量目标为合格。(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三类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任职A、B、C类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且无在建工程。 (3) 投标申请人应如实提供的近三年来(2012、2013、2014)本单位不良记录的详细完整清单。 (4) 省外企业应提供省级主管部门的介绍信及两年内安全、质量无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省内、湖州市外企业应提供地市级主管部门的介绍信及两年内安全、质量无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10日至2014年10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县行政中心E幢二楼建设交易窗口,联系人:章工、邱工,联系电话:0572-8077706)持有效交易席位证购买招标文件。(注: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持开户银行许可证原件到指定窗口办理登记入库,已登记入库的投标单位无需再次登记。) 4.2招标文件为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6.注意事项 6.1本工程不进行集中进行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2湖州市外企业进入德清县从事建筑施工活动须遵守德清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行业管理规定,咨询电话:8063064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德清县微利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浙江宏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德清县武康镇 地 址:德清县武康镇佳得利商贸城14幢5号 联系人: 房剑锋 联系人:戴工 傅工 电 话:0572- 8076592 电话(传真):0572-8880326(8880806) 招标备案单位: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8074859 2014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