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工 程 类 型:绿化工程 项 目 编 号:44030620100383 项 目 名 称:坪洲新村三期 工 程 编 号:4403062010038302001 招标工程名称: 坪洲新村三期景观园林工程 工 程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63区坪洲新村三期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深圳市宝安区宝城63区坪洲新村三期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宝安区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经 办 人:李勤 办公电话:27757390 移动电话:13632785623 建 设 单 位:深圳市宝安区住宅局 经 办 人:欧阳庆 办公电话:29994253 移动电话:13714580469 计划总投资:35223.97万元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1030.932756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12336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绿化工程:绿化面积12336㎡,其中乔木682株,小乔木灌木828株,地被面积6410㎡,草坪面积5926㎡园林建筑工程: 地下室顶板防水(外防外涂)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4年10月20日 至 2015年8月15日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4年10月10日09:00时 至截标时间 2014年10月30日10:00时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票决抽签定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质疑截止时间:2014年10月20日18:00时,答疑截止时间:2014年10月25日18:00时,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每套收取工本费:300.00元。 投标条件: 本工程不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最低企业资质要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不做要求 本工程实行建筑劳务分包,建筑劳务分包范围:按规定执行。
其他投标条件要求: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对联合体牵头单位的要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接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4、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牵头单位的要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6、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建设工程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深宝府办[2010]94号)的有关规定,建设方有权对本方所投入的资金进行监管。 7、投标人必须提供截标前90日内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的检察机关出具投标人法人及法人代表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近三年)。 8、《关于在政府投资建设工程中试行土石方运输业务招标有关事宜的通知》,根据深建市场【(2013)216号】的相关要求,本项目承包工程施工单位在中标后通过在交易中心招标确定运输企业。 9、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温馨提示: 1、投标人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或“深圳建设信息网(www.szjs.gov.cn)”。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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