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邑县东城新区通湖路、公园路路基及管网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已由平邑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PY2014GC069-2 2.2、建设地点: 平邑县境内 2.3、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本工程项目分为一个标段,通湖路路基及管网工程(明生路至东一路,长540米)、公园路路基及管网工程(滨河东路至东一路,长900米),总投资约330万元(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图纸)。 2.4、工期:7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企业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具有相应资格的投标单位须于2014年10月10日--2014年10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6:30时前到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山东绿山坡招标有限公司窗口办理投标报名及资格审查事宜。只有资格预审合格或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资格预审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①施工资质证书。 ②营业执照。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⑤建设工程计价资格手册。 ⑥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及施工技术人员资格证件和劳务合同。 ⑦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民工工资储备金缴纳证明。 ⑧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⑨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证明及企业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承揽工程无违法违规行为书面证明。 ⑩银行开户许可证。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订装成册,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平邑县东城新区通湖路、公园路路基及管网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资格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本次招标工程需提供一式三份资格预审申请书。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须于2014年10 月10日--2014年10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时前,到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山东绿山坡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过时不予受理。 5.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150元(不含图纸费),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11月3日下午15点00分。地点: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临沂市建设工程标准造价暨招标投标信息网站、平邑县综合门户网站、平邑县行政审批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 张主任 电 话: 13573929606 代理机构: 山东绿山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陈经理 电 话: 18265181197 2014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