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GZB-2014-85 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北段、谐园北路、蓝月谷路与三环东路部分路段路网绿化工程项目已经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商合作局宁开招投 [2014]30号文件批准建设并核准为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前来报名。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北段、谐园北路、蓝月谷路与三环东路部分路段路网绿化工程施工(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北段路网绿化工程施工; 第二标段: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谐园北路路网绿化工程施工; 第三标段: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蓝月谷路与三环东路部分路段路网绿化工程施工; 3、建设地点: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北段、谐园北路、蓝月谷路与三环东路; 4、建设规模:路网两旁绿化带、背景林、中央绿化隔离带的绿化种植; 5、招标范围:绿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各标段施工图纸及其工程量清单; 6、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7、计划工期:各标段计划工期均为45日历天; 8、质量要求:合格; 9、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评标办法:按照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已对本省园林绿化企业项目经理进行资质等级管理的,应具备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贰级及以上资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风景园林专业等相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还需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C证,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岗位资格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根据湘建建函[2010]373号文规定,持有2002年-2009年的岗位资格证书,从2011年11月1日起作废); 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前近三个月(2014年7月~9月)的社保证明资料); 7、湖南省以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必须到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备案手续,并提供《入湘登记证》原件; 8、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本公告发布后无在建工程证明并须提供地(市)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0、投标人可同时申报本项目多个标段,但申报本项目多个标段时需提供不同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及拟任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且均不得在两个或以上项目(标段)担任项目关键岗位人员。 11、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于2014年10月10日至2014年10月14日每日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原件和各标段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招标公告第二条所列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到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乡县玉潭镇一环北路128号世纪阳光小区B栋521室)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每标段(人民币):肆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开户名称: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湖南宁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帐 号:80081040029037862012 注:请在“款项来源”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五、联系方式及地址: 建设单位: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31-8780232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云岗 电 话:0731-87887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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