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阳市吉兴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处理和生态修复工程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环资【2012】4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申请银行贷款和业主自筹,招标人为衡阳市环卫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衡阳市吉兴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处理和生态修复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衡阳市吉兴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处理和生态修复工程 2.2建设地点:衡阳县樟木乡吉兴村 2.3建设规模:/ 2.4计划投资:约2000万元 2.5工期要求:180天 2.6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7保修要求:国务院279号令 2.8招标范围:包括垃圾填埋场封场处理和生态修复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9标段划分:分为一个标段 2.10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防渗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近五年有1500万元以上垃圾填埋场防渗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建造师要求:须持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派HDPE膜焊接工人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防水工上岗证书,且不少于3人。 3.4 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其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肆拾万元整(只接受转账形式,由相应投标人基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10月30日下午5:00时,以款到账户为准,以现金或其它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转帐时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 户 名:衡阳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开户行:民生银行衡阳分行营业部 帐 号:4401014210004190 7.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4年10月11日~2014年10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节假日、公休日休息)由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持: 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电脑打印的有效单位介绍信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③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④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⑥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⑦投标人近五年以来垃圾填埋场防渗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备查)。 ⑧《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湖南省行政区域外企业提供) ⑨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名单(关键岗位人员5人,防水工3人,附上岗证书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原件 其中:(①、②中的介绍信、授权委托书、⑨留原件,②中的身份证、③、④、⑤、⑥、⑦、⑧验原件留复印件)到衡阳市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衡阳市船山路20号市住建局北院1楼)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C证)、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其要求按照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且系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六个月社保证明(社保须可在网上查询)原件),且无在建工程。凡资料不全、超过时间者将被拒绝。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7.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图纸2000元/套(均售后不退)。 7.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放方式。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4日9时00分,地点为衡阳市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衡阳市石鼓区船山路20号衡阳市住建局北院三楼)。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为:2014年11月4日上午9时00分。 开标地点:衡阳市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衡阳市石鼓区船山路20号衡阳市住建局北院三楼)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衡阳建设工程网(http://www.hnhyjs.com)、 衡阳市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hengyang.gov.cn)上发布。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8249005 12、联系方式 业 主:衡阳市环卫处 地 址:衡阳市人民路36号 联 系 人:杨明 电 话:13507342719
招标代理: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船山路20号建设大厦704室(衡阳分公司) 联 系 人:蒋洁 颜雅娟 电 话:0734-3121200 13575115872 传 真:0734-312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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