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2080420141011282项目名称新许渡大桥连接线(渠南路-明远路)道路绿化工程 1、江苏淮安农业科技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的新许渡大桥连接线(渠南路-明远路)道路绿化工程已经淮发改投资[2014]90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是政府投资。经有关部门批准,现采用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江苏栋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淮阴区码头镇。 (2)工程规模:绿化施工,具体包括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中的内容; (3)招标内容:绿化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 (4)工 期:40个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 (6)本工程招标控制价:490万元; (7)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 以合同价为单位进行工程款结算。完成工程总量的70%,付合同价的30%,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2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且审计结束后一周内余款一次付清(无息)。 4、本招标工程共分 一 个标段,每位申请人可参加 一 个标段的投标报名。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企业营业执照(有效);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年检有效); (5)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携带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并签到,否则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2)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项目内容要求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 4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5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投标项目负责人如实提供承诺或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未联合体投标即可
注:①序号第1、4、5项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入纸质投标文件中,承诺书(承诺书格式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7要求准备)的原件装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 ②电子投标文件中不能仅提供资格审查资料的诚信库链接,必须同时将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以附件的形式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按本要求提供材料的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③资格审查资料的原件未带至开标现场的可在诚信库内查询,诚信库中未备案(或未及时更新)的材料原件须带至开标现场审查,当原件与诚信库内资料不一致时以原件为准,诚信库中未备案且未提供原件或相关证明的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开标前,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内容要求将诚信库中未备案(或未及时更新)的资料原件交到开标工作人员处。 ④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以上材料须按招标文件“资格后审”部分的要求提供。招标公告载明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资格后审”部分的要求为准。
7、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1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评标办法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格(评标价)由低至高的次序推荐第1至第3名中标候选人,但评标价低于成本的除外。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相同,则抽签确定其排序。 7.2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到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查询拟中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投标建造师(或项目负责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经查询前述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7.3施工组织设计符合性评审: 施工组织设计存在缺项漏项、重大偏差或完全偏离的作无效标处理。 ①施工组织总体合理,方案有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合理; ②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合理、有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计划; ③有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④各系统的调试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合理; ⑤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得当; ⑥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置合理; ⑦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进场计划安排合理; ⑧对本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有解决方案;有设施、管线、成品等在特殊情况下的施工保护措施。 8、报名、交费及其它注意事项: (1)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登陆淮安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 “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305元),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与网上投标。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李仕龙联系,电话:18662456928。 (2)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在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且到现场递交纸质文件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和淮安市电子化招投标备份专用光盘一张。不在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以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不符时作废标处理。 (3)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时,必须携带CA锁及投标保证金换取凭证准时参加会议,迟到、未携带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或未出示投标保证金换取凭证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将予以退回。 (4)投标担保(一律采用电汇或转账方式) ①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到淮阴区招标办指定的账户。 开户名:淮安市淮阴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淮安市城北支行 开户账号:352201040039305 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③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淮阴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凭银行办理凭证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凭证,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提前办理有关手续,因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淮阴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换取凭证或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账而造成的后果,由各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④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将在规定时间内,退还到各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 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并提供能够证明该账户为本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的有关证明材料,到淮阴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307室王会计处备案(已办理过备案手续的除外)。 (5)拟投标建造师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招标信息发布媒介及时间 (1)本工程招标信息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和淮安招投标网(http://www.haztb.gov.cn/)上发布。 (2)本公告发布时间及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13日8:30时至2014年10月19日17:30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1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11月4日9:00(逾期不予接收)。 开标地点:淮安市淮阴区招投标服务中心开标一室(201室)(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 11、招标人地址:江苏淮安农业科技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先生 电话:13295221959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市淮阴区黄河西路3号 联系人:李士林 电话:13813344098 淮阴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地址: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206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517-80859028 围标、串标举报电话:0517-80859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