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华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连州市市政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内容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已通过相关人员论证,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采购文件下载):2014-HLZJ010 二、采购项目名称:连州市星子河左右岸绿道保洁养护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壹拾伍万肆仟元整(¥1,154,000.00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 4.1、采购内容:连州市星子河左右岸绿道保洁养护。 4.2、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12个月,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备注:详细服务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投标人必须为国内合法运营的独立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5.3、 投标人必须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5.4、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2 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5.5、投标人必须提供:社保(或税务)部门盖章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在社保(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单位名称、人员及参保信息、核查网址、电子专用章和打印日期等,且在有效期内),参保时间为2014 年7 月份或之后。 5.6、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 5.7、投标人必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叁级或以上资质。 5.8、投标人必须具有中级职称或以上园林工程师一名。 5.9、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或联合体进行投标。 六、公示期及相关媒体: 6.1、本项目公示五个工作日。(2014年10月14日至2014年10月20日) 6.2、公示媒体: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法定媒体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清远市政府采购网(www.qycg.gov.cn)清远华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网(http://qyhualinzaojia.com/) 七、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7.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4年10月14日至2014年10月20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清远市华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7.2、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投标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经年审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 (5)投标人必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叁级或以上资质。; (6)、投标人必须具有中级职称或以上园林工程师一名。 (7)法人资格证明书和报名代表授权委托书(交原件加盖公章,授权书必须有法人签名或盖私章。附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亲自报名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代表需出示身份证原件。 【须提交以上所有有效的证明材料原件核对无误后,并交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A4格式,再复印无效)加盖公章办理报名登记】 八、接收投标文件信息 8.1、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11月4日9时30分正。(注: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8.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清远华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九、开标信息 9.1、开标时间:2014年11月4日9时30分正。 9.2、开标地点:清远华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0.1、联系人:刘先生。 10.2、电话:0763-3861963。 10.3、传真:0763-3861963。 10.4、地址:清远市新城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9层A04。 十一、采购人信息 11.1、联系人:唐先生。 11.2、电话:13926600761; 11.4、地址:连州市市政建设管理局。 十二、投标保证金信息 12.1、投标人须于2014年10月25日17时30分之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11,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单位帐户汇入,且以到达指定帐户的时间为准)。 12.2、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如下: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北江支行; 开户名:清远市华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2018020919200043614; 12.3、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2014-HLZJ010投标保证金”字样。 注:1、项目技术、商务要求均详见招标文件中相关的内容。 2、本项目所涉及的“天”指“日历日”,“时间”指“北京时间”。 3、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格式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之“第三部分政府采购规范文本”之“第三章 质疑投诉文本”之“一、质疑函”的格式和有关质疑的规定进行。质疑函应当署名,若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若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清远市华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