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图壁县西域春河景观改造一期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已由呼图壁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以“呼发改投资〔2013〕134号及呼发改投资〔2014〕26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呼图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自筹资金建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监理及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呼图壁县西域春河景观改造一期建设项目 2、建设地址:呼图壁县东风大街东延南侧、西域春大道西侧、乌伊路北侧。 3、项目规模:1、硬化铺装工程总面积32675平方米;2、水系工程总面积44710平方米;3、园路工程总面积12599平方米。 4、工程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 5、资金来源:县财政自筹资金 6、工期要求:计划 2014年11月12日 开工,2014年11月24日 停工, 2015年4月10日 复工, 2015年8月30日 竣工,总工期 156天(日历日)。 7、本工程招标不分标段 8、质量标准:应符合CJJ/T82-99《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招标范围:施工:施工图纸内园林土建(假山驳岸、廊架广场园路踏步、桥、园林建筑等)景观工程及照明等工程施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企业壹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房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项目经理资格。 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实行资格后审。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施工:采用新建建(2005)34号文综合评估法清单计价方式(设投标控制价)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13日10:00 时-2014年10月17日 19: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在昌吉建设网(http://www.cjjs.gov.cn/)上报名。 2、报名的同时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施工投标保证金100万元(CJ20140005)。 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报名开始至报名结束(2014年10月 13日10:00时—2014年10月17日23:59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交纳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开户行:建设银行昌吉州分行建国西路支行;账号:65001620400052502518;行号:105885000041;开户行地址:昌吉市延安南路派出所旁)。不得以现金的方式和其他的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需在汇款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编码,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4、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昌吉市北京南路22号州住建局5楼)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截止后五日内,携带网上报名成功表两份(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必须为该项目报名的建造师)、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进账单(原件),到新疆正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昌吉日报、西部庭州、昌吉建设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图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及电话:朱昌峰 18099000028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正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东明 0994-4536358 监督电话:0994-2338141(昌吉州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0994-4531082(呼图壁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2014年 10月1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