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至青岛公路莱西(沈海高速)至城阳段交通安全设施及
中央隔离带绿化工程建设-移交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口至青岛公路莱西(沈海高速)至城阳段已由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龙口至青岛公路莱西(深海高速)至城阳段项目的核准意见、鲁发改能交【2010】7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岛青龙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和出资比例为:建设期内中标人自筹,回购期内招标人自筹。建设期内中标人100%,回购期内招标人100%。,招标人为青岛青龙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SG201410156,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方法为综合评估法。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运作模式
2.1 项目概况
龙口至青岛高速公路莱西(沈海高速)至城阳段是山东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五纵、四横、一环、八连”中“连二”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起于莱西市洼子村东北的沈海高速公路,接规划的龙口至青岛高速公路龙口至莱西(沈海高速)段,经烟台莱阳市和青岛莱西市、即墨市、城阳区,止于国家高速公路网青岛-新河高速公路城阳南互通立交。项目主线全长89.608公里。同步建设莱阳、即墨两条连接线,即墨连接线全长约13.2公里,莱阳连接线全长约10公里。
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六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其中沈海高速至姜山互通立交四车道路段路基宽度28米,姜山互通立交至城阳南互通立交六车道路段路基宽度34.5米;莱阳、即墨两条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
本此招标施工工期为3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项目回购期为交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回购比例为4:3:3。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选择确定本项目的建设-移交单位,共划分为1个标段为JALHBT。
2.3 运作模式
中标人作为本项目的建设-移交单位,承担本项目的投资、建设管理、施工实施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和项目移交。
(1) 中标人作为本项目的投资人应根据监理工程师出具经招标人签发的本项目工程计量支付证书中的总额同期等额向项目法人青岛青龙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投入本项目所需建设资金。
(2) 中标人作为本项目的投资人应对项目法人就本项目的建设管理实施监督,但不得干预项目法人的正常管理。
(3) 中标人作为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应按照质量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
(4) 中标人应随招标人支付回购款等比例移交本项目的使用权,并在招标人全额支付回购款后,将本项目全部使用权益转让给招标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标段 简要技术
指标 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对项目人员的
资格要求
JALHBT 全线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及中央分隔带绿化工程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注册资金(实收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及其以上;
(3)2011年至2013年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等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具有不低于本项目概算建安费总投资的投资能力,其中净资产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5)商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6)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交通安全设施专项资质。
(7)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自2009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至今独立完成累计里程不小于100km的一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
(9)2011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 项目经理1人:(1)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5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2009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1条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且具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2)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或未交工的项目上任职。(3)2011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
项目总工1人:(1)工程师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2009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1条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项目总工(含项目技术负责人),且具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2)拟委任的项目总工未在或未交工的项目上任职。(3)2011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
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1)负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5年以上,经安全培训合格,具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C类证书。(2)2011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3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交通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申请人于2014-10-15至2014-10-21(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8号东方美景2号楼1单元102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0元,图纸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11-04 09:30,申请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本项目投标文件接收处(具体的开标会议室见交易中心的电子指示牌)。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sdjt.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岛青龙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即墨市烟青一级路218号 地 址: 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8号东方美景2号楼1单元102室
邮 编: 266000 邮 编: 266000
电 话: 0532-66093133 电 话: 0532-88967187
传 真: 0532-66093186 传 真: 0532-88967187
联 系 人: 秦伟 联 系 人: 李文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