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衢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定于2014年10月17日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衢州市花园东大道169号五楼)确定2014年衢州市区十大堵点整治工程——衢江大桥东头道路部分施工的承包商。 1.项目概况 2014年衢州市区十大堵点整治工程——衢江大桥东头道路部分施工,位于市区。本工程为衢江大桥东头道路拓宽改造等工作内容施工。本工程工期要求 30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为: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本工程审定预算价为588585元(含暂列金额2.5万元,税前,余同),[(审定预算价-暂列金额×1.03577)×92%+暂列金额×1.03577],即 543569元(报价超过审定最高限价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2.交易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须是《衢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公选入围名录》“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A1或A2或B组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衢州市企业市政三级项目经理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并符合浙政发【2009】22号文件第十七项的规定。在2013年以来未受到市住建局通报批评的项目负责人,在2014年以来未受到市住建局通报批评的企业。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交易保证金 本项目交纳交易保证金1万元整。交易保证金必须从衢州市招投标管理系统备案帐户汇出。企业可采用网银(电汇)方式交纳,也可采用银行汇票、转账支票(限衢州市内)方式到单位开户行交纳。交易保证金专用帐户为:“开户单位: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开户行:衢州市工商银行南区支行;帐号:1209270029200166678”。资金交纳后,企业通过登陆“招标快线”(网址:http://web.zj.icbc.com.cn/zjebank )完成项目确认。(操作最后期限为 2014 年10月16日23:59:59前),资金到帐但无法通过“招标快线”确认的,请于 2014年10月17日13:30前(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到帐依据到市监管办保证金室(衢州市花园东大道169号613室,联系电话:0570-8757613)完成交易保证金交纳确认手续。详见:220.191.236.84/Service/ViewData.asp?ServiceId=20110513095530197。 (注:交年金的企业将收据或协议复印件带至开标会议现场,供审查。未提供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4.录入信息 4.1企业于 2014年10月17日13:30~14:00时(以中科院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为准)交易员本人将授权委托书及有效的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交至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科窗口工作人员(衢州市花园东大道169号五楼),并办理录入信息手续,联系电话:0570-3899063。 4.2企业录入信息时须由交易员本人携带交易员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办理。[企业必须进入市监管办招投标企业信息库(入库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入库企业可于2014年10月15日16:00前到市监管办业务处(衢州市花园东大道169号六楼,电话:0570-8757609)办理相关手续]。详情见:220.191.236.84/DataDown/ViewData.asp?DataDownId=20080512100125859 五.报价函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递交 5.1报价函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 年10月17日 14:00时,地点为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显示屏上公告的开标厅,报价函及项目班子人员组成名单须密封。未密封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5.2报价函及项目班子人员组成名单包括: (1)报价函; (2)项目班子人员组成名单及资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3本工程采用单价合同承包,承包商报价时只报总价,综合单价按审定预算价同比例下浮[下浮比例=(审定预算价-承包价)÷(审定预算价-暂列金×1.03577)×100%]。 5.4承包商要充分了解本工程的图纸设计、工期进度要求、质量和安全要求、现场及施工环境情况、资金支付情况、材料采购及质量档次要求、配合协作等所有情况,以自身公司实力进行报价,不得恶意报价,如发现将严肃处理。 5.5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工伤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和税金必须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计取。 5.6暂列金额为2.5万元,除税金外不计取其他费用。承包商不得擅自变动暂列金额,否则发包人予以拒绝。 5.7承包商递交的资料需包含报价函、项目班子人员组成名单及资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6、承包商的确定 (1)承包商在报价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必须自行勘探现场,以便获取有关报价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资料。 (2)在有效报价中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确定2名候选承包商,最低报价为第一候选承包商,次低报价为第二候选承包商。(如果报价相同时,则现场抽签确定)。 (3)报价在审定最高限价及以下的且工期和质量目标响应交易公告要求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工期或质量目标未响应交易公告要求的的承包商,发包人予以拒绝。 (4)本工程设风险控制价[(审定最高限价-暂列金额*1.03577)*85%+暂列金额*1.03577],风险控制价依据浙政发〔2009〕22号“关于严格规范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第十条有关规定产生,承包价如低于本工程风险控制价的,应提交低价风险保证金,低价风险保证金额度为承包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 (5)第一候选承包商中标公示结束后七日内必须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并提交承包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及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如未签合同或未提交履约保证金及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发包人将没收交易保证金,并上报有关监管部门,同时通知第二候选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第二候选承包商应提交承包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及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如未签合同或未提交履约保证金及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发包人将没收交易保证金,并上报有关监管部门,并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6)签订合同之日即作为开工之日,发包人将以此时间点作为考核承包人工期履约的起始点,发包人将拒绝承包人提出的延误工期的理由。承包商报价时需考虑此因素。 (7)承包人开始施工后如出现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配备不符合工程需要,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明显达不到预定计划的,发包人将终止合同,有权在原候选承包商中按序选择承包人。承包商报价时需考虑此因素。 附:1、审定预算 2、图纸 3、报价函 4、项目班子人员组成名单 5、合同主要条款 发包人: 衢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招标代理人:衢州市开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 : 傅先生 电话: 0570-3044309 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 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