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269162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浙江 | ||||||||||||||||||||||||
工程名称: |
浙江海宁市许村镇双联村居住区景观工程一期Ⅰ标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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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海宁市许村镇双联村居住区景观工程一期Ⅰ标?xml:namespace>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许村镇双联村居住区景观工程一期Ⅰ标已由∕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许村镇双联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工程位于海宁市许村镇双联村。建设绿地面积约?xml:namespace> 2、本工程投资概算(建安部分)约 156 万元,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项目主管执业资格(须经嘉兴备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4 年10月14日至 2014年10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嘉兴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一楼大厅(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报名,同时洽购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元,售后不退。 4.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单位介绍信;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交易员证及复印件;3、营业执照;4、安全生产许可证;5、资质证书;6、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和B类证书。以上复印件均须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许村镇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海宁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海公管办[2013]6号)文件精神要求,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投标人在开标前3天未有书面说明(向招标人提出)而无故放弃投标的,将按《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准入与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海政办发〔2011〕164号)文件规定记入市场不良行为,一个月内发生两次(含)以上的,将取消其下一个月在我镇的投标资格;一个月内发生五次(含)以上的,将限制其在我镇投标资格三个月,直至清退出我镇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jhn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许村镇双联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嘉兴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许村镇双联村村委地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 邮编:314400邮编:314400 联系人:叶女士联系人: 电话:0573-87566525电话:0573-87297016 传真:传真:0573-87297016 2014 年10月14 日 附件2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有效营业执照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资质等级证书 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附资质证书复印件) 3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4 项目经理 资格 园林项目主管资格(须嘉兴备案),须提交资格证书复印件 5 流动资金 具有20万元以上的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程。 6 进嘉施工 备案证 嘉兴市外企业须提交《进嘉施工备案证》证书复印件 7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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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4/10/14至 2014/10/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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