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丹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二次公告(资格后审) 一、丹阳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丹阳“信达·香堤国际”一期(3#、4#、6#、7#、8#、9#、10#、22#楼)园林景观绿化工程已经丹阳市发改经信委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丹阳市正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丹阳市开发区八纬路; 2.工程规模:园林景观绿化施工面积约19000㎡; 3.工程造价:约600万元 4.计划开、竣工时间:总工期为130日历天(工期说明如下) ⑴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放书面开工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工期。 ⑵竣工日期:以本项目承包范围的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报告并通过政府质检部门书面确认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合格的日期为准。 ⑶按工程实际情况,本工程总工期为130日历天,需分三个阶段交叉施工(每阶段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一期3#、4#、6#、7#、8#、9#、10#、22#楼楼宇间园林景观绿化施工面积约为19000㎡,并按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编制范围及控制价编制内容说明)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上述最多1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 五、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二级(含)以上;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园林绿化项目经理二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3.企业业绩、信誉:无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在暂停、整顿期内的; 4.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近两年无安全质量事故;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条件: ⑴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⑶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⑷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⑸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⑹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⑻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 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丹阳市人民检察院查询时间为周二、周五上午8:30至11:30,外地企业按当地的查询时间为准) 六、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1.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2.招标人拒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加倍赔偿。 七、评标细则 1.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的评标方法。 2.投标报价分值(100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人)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95%、96%、97%、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一般均为30%、35%、40%、45%、50%;K1的取值范围为95%-98%(95%、96%、97%、98%);K2的取值为84%(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 Q1、K1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按每高出1%扣0.5分,每低于1%扣0.4分,不足1%的按比例计算。 说明:⑴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⑵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⑶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3.技术标评审:由评标委员的技术评委审查技术方案、设备安装是否满足本工程的施工要求,如技术方案存在严重缺陷、不能保证投标工程的施工质量和进度的或投标设备的关键技术参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则判定为不合格技术标书,则其技术标作废标处理,不进行商务标书的评审。(严重缺陷是指:违反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方案中重要施工缺项以及评标委员会大多数评委认定为严重缺陷的。) 4.以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的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评价标准(即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人候选人。 八、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九、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下载 请申请人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300元后登录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yzgw.com.cn),于2014年10月14日08:00至2014年10月20日23:59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 1.投标申请人网上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⑴投标申请人必须是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信息库会员; ⑵投标申请人必须在以下指定银行开设支付账户: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徽商银行、中国银行、深发银行。 ⑶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发票:投标申请人可凭招标文件下载确认单和单位介绍信,在该项目开标结束后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索取发票。 特别提示:网上下载具体操作可登陆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yzgw.com.cn)首页[服务专区]中的[操作手册]中的[建设工程新版投标工具操作手册]查看。 十、投标方式: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投标。各投标单位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及承诺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投标时需同时提交电子文档和资格审查书面文本。开标期间必须携带CA锁及电子标书光盘(备份),未携带导致投标数据无法导入、或携带仍导致投标数据无法导入的,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新的投标工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http://www.dyzgw.com.cn/dyzgw/toolsdownload/jsgcdownload.htm) 咨询电话:0511-86906605。 十一、投标保证金:12万元,必须在截标、开标时间前通过单位基本账户登录网上银行支付,否则投标无效。 户名: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丹阳市和平桥分理处 账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后“获取子账户号”,此随机生成子账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保证金支付具体操作可登陆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yzgw.com.cn)首页[服务专区]中的[会员业务操作手册]中的[保证金支付操作手册]查看。 十二、履约担保: 1.中标人公告后7天内且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必须通过本单位基本存款账户中以银行转账的形式向招标人指定账户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10%的履约保证金。 2.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及入围方法和数量:招标公告发布后,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或资格审查合格少于3个的或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可以依法申请转为直接发包或竞争性谈判发包方式。 十四、其他 1.付款方式: ⑴第一次付款:3#、4#、9#楼楼间(含硬景、软景、绿化、安装及沥青道路等工作,施工面积约10800㎡)施工完成后,支付至合同价的35%;; ⑵第二次付款:6#、7#、8#、22#楼楼间(含硬景、软景、绿化、安装及沥青道路等工作,施工面积约7700㎡)施工完成后,支付至合同价的55%; ⑶第三次付款:10#楼楼间(含硬景、软景、绿化、安装及沥青道路等工作,施工面积约3500㎡)施工完成后,支付至合同价的65%; ⑷第四次付款: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完毕,竣工验收完成,提交竣工资料并移交工程,双方结算核对完成并经审计机构审计确认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 ⑸第五次付款:质量保修期届满,扣除违约金及损失赔偿(若有)后,十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 ⑹以上拨款均不计利息。 2.对于国有投资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后无不可抗力放弃投标的、投标截止后无故撤回投标文件,以及项目负责人无故不参加答辩等疑似围标串标的企业将被在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投标。 3.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十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地址: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99号名仕苑写字楼6楼 联系人:陈雪琴 传真: 电话:0511-86997775 邮编:212300 E—mail: 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 联系人:胡钇豪 传真:0511-86578112 电话:0511-86578332 邮编:212300 E—mail: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4年10月14日至2014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