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4-34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生态大街(丙四十五至建河路段)绿化工程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100%财政性资金,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林绿化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约28万平方米。 2.2 建设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大街。 2.3 计划工期:2014年11月8日—2017年5月30日。 2.4 招标范围:园林绿化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壹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1.2012.2013)内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3 拟派技术员应有本专业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6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14日至2014年10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3日9时30分,地点为一品吉粮国际酒店会议室(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与皓月大路交汇处)。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壹拾伍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东亚经贸新闻报纸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林绿化处 地 址:长春净月高新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人:李银春 电 话:0431-8452940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徐雪娇、张媛 电 话: 0431-86805025、87990285
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2014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