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一、招标条件 山西三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长治县文物博物馆的委托,就其长治县李坊村洪福寺文物建筑修缮保护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建设资金:财政资金。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工程建设地点为长治县李坊村。建设内容:李坊村洪福寺文物建筑全面维修。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本工程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经理须具有山西省文物局颁发的项目经理从业资格证。 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提供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于2014年10 月15 日至2014年10月21日工作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治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 10月15 日至2014年 10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 15:00时至17:30时在长治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1、山西招投标网;2、长治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3、山西文物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省长治县文物博物馆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三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县城 地 址: 山西省长治市英雄中路383号 联 系 人:程书平 联 系 人: 李淑平 电 话:13363550491 电 话: 0355-202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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