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269650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南沙区公园管养项目养护单位招标代理交易公告 |
工程简介: |
南沙区公园管养项目养护单位招标代理交易公告 根据相关文件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发包价达到穗纪字[2013]33号文规定的小额建设工程规模,广州市南沙区市政公园管理中心现对南沙区公园管养项目养护单位工程招标代理通过随机抽取(摇珠)方式,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南沙区公园管养项目养护单位招标代理 专业内容:□风景园林工程设计 □造林工程规划设计 □工程代建 □风景园林工程监理 □造林工程监理 □环境影响评价 R招标代理 □咨询服务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二、建设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市政公园管理中心 联系人: 程工 联系电话:020-84987867 招标代理机构(如有):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梁工 联系电话:13570370436 招投标管理机构: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9910647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四、工程概况及交易须知: 1、交易内容、规模:依法完成体育公园、儿童公园、蕉门公园、黄山鲁公园、滨海公园的管养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办理招标申请手续,依法办理招标备案工作及办理,编制招标工作方案、招标公告(含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备案,依法完成招标公告上网,依法组织接受报名及接收申请资料,依法组织资格审查、编写资格预审报告;组织招标文件(含技术资料、图纸、答疑文件等)的发放、踏勘现场、组织答疑会及整理答疑纪要文件,依法组织抽取专家评委和开标、评标工作、草拟评标报告,发出中标通知书,编制、整理招标全过程资料,装订成册移交招标单位归档等招标相关系列工作,项目总投资约7650万元。 2、发包价:本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本项目中标价为计费基数,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并下浮20%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专家费、会务费、登报费等不另计)。本项目招标代理发包价暂定为15.68万元。 3、资金来源:区财政投资 4、服务期: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签署合同及依法办理各项招标、中标手续完毕之日止。 5、承包意向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报名截止之日计起)。 6、合同:按南沙区农林局招标代理合同执行。 五、发布交易公告时间:从2014年10月15日00时00分至2014年10月21日23时59分。 注:交易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发包价等相关文件、资料。发布交易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如建设单位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公告发布时间,若因此交易时间发生变化的,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六、报名及递交资料的时间及地点: 1、网上报名时间:从2014年10月15日00时00分至2014年10月21日23时59分。 注:网上报名时间自交易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日。 2、现场报名(递交报名资料)时间:从2014年10月22日10时00分至2014年10月22日12时00分。 注:现场报名(递交报名资料)时间自交易公告截止发布次日起不少于2小时。 3、现场报名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报名窗口6。(广州南沙区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 4、报名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七、摇珠时间及摇珠地点 1、摇珠时间:2014年10月22日13时30分。 2、摇珠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开标室。(广州南沙区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 3、摇珠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八、承包意向人合格条件: 1、承包意向人在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工程招标代理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中。 2、承包意向人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招标代理乙级或以上资质。以上资质必须在有效期限内。 3、承包意向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招标师资格。 4、承包意向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 5、承包意向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0.3万元(注: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发包价的2%)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未在交易公告第八条单列的合格条件,不作为承包意向人不合格的依据。 九、报名资料收取方式 本工程在报名时,由建设单位收取承包意向人提交的报名资料,并根据交易公告第八条的内容进行资料核对。提交报名资料完整、符合合格条件的承包意向人视为报名成功,可参加摇珠活动。 十、报名资料的递交和接收 1、承包意向人代表应按本公告第六条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建设单位递交报名资料,承包意向人代表应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提交报名资料。 2、若出现以下情况,建设单位将拒绝接收报名资料: ⑴ 非本工程相对应的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内单位; ⑵ 在报名截止时间后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报名资料的; ⑶ 委托代理人提交报名资料,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的。 ⑷ 承包价未按规定填写的。 3、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建设单位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报名资料,承包意向人可向招投标管理机构投诉。 十一、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不足3家为交易失败,建设单位应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建设单位两次公告后,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仍不足3家的,建设单位可在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中随机抽取确定承包人;若无承包意向人报名,建设单位经集体讨论可从企业库中直接委托承包人。 十二、承包意向人代表可按本公告第七条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摇珠会,承包意向人是否到场,不影响摇珠结果。摇珠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承包意向人的监督。 十三、确定承包候选人后,建设单位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应包括:承包候选人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证书编号、交易价。 十四、建设单位在公示结束后5日内确定第一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并发出《工程发包通知书》。 十五、建设单位应当自确定承包人之日起15日内,向招投标管理机构办理交易情况备案。 十六、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应当自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交易公告和承包人的承包意向商定和签订合同,建设单位和承包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十七、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发包价,承包意向人均应承诺按此价格承接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十八、本公告发出后,在报名截止时间3日前,建设单位可对交易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不足3日的,建设单位应当顺延报名截止时间。 十九、本公告(包括修改、补充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其他法定媒体同时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二十、发包价等相关文件、资料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承包意向人,承包意向人可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 二十一、潜在承包意向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交易公告有异议的,应在报名截止时间2日前向建设单位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市政公园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84987867 地 址: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区行政中心主楼三楼农林局 二十二、建设单位须将交易公告报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
报名期限: | 2014/10/15至 2014/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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