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269711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天津 |
工程名称: |
天津生态城清净湖南路、清净湖北路道路绿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报建编号:招标备案号:12312014104011施工资格预审公告津建交生态施工[2014]10031、招标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 3、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 4、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包括: (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 (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 (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且同时应具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本),且为本单位职工,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并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 (4)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 (5)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 (6)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5、生态城入区备案通知书(2014010028); 6、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投标(不得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a)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建设部、天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处罚通知为准(且在处罚期限内); b)有中新天津生态城相关部门下发的处罚记录(且在处罚期限内); c)在生态城相关单位组织建设的项目中有诉讼情况、不良业绩(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无故拖延工期、拖欠农民工工资、聚众闹事、恶意拖欠工程相关费用的情况); d)近三年投标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可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查询); , 业绩要求: 企业信誉良好,无诉讼记录。 (1)近三年已承建过已竣工的盐碱地绿化工程建设面积不小于7万平方米的工程3个或近三年承建过已竣工的盐碱地绿化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小于4000万元的工程3个,且施工合同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2)正在建设的盐碱地绿化工程建设面积不小于7万平方米的工程1个或正在建设盐碱地绿化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小于4000万元的工程1个,施工合同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3)企业自有苗圃,具有与土地所辖行政管理部门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 3、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 4、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包括: (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 (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 (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且同时应具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本),且为本单位职工,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并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 (4)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 (5)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 (6)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5、生态城入区备案通知书(2014010028); 6、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投标(不得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a)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建设部、天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处罚通知为准(且在处罚期限内); b)有中新天津生态城相关部门下发的处罚记录(且在处罚期限内); c)在生态城相关单位组织建设的项目中有诉讼情况、不良业绩(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无故拖延工期、拖欠农民工工资、聚众闹事、恶意拖欠工程相关费用的情况); d)近三年投标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可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查询); , 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企业信誉良好,无诉讼记录。 (1)近三年已承建过已竣工的盐碱地绿化工程建设面积不小于6万平方米的工程3个或近三年承建过已竣工的盐碱地绿化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小于4000万元的工程3个,且施工合同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2)正在建设的盐碱地绿化工程建设面积不小于6万平方米的工程1个或正在建设盐碱地绿化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小于4000万元的工程1个,施工合同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3)企业自有苗圃,具有与土地所辖行政管理部门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报名期限: | 2014/10/15至 2014/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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