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西部新城丁三十八路(富民大街--双丰西路)、西部新城乙三路(双丰大街--西四环路)道路排水工程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2014G57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西部新城丁三十八路(富民大街--双丰西路)、西部新城乙三路(双丰大街--西四环路)道路排水工程,已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西部新城丁三十八路(富民大街--双丰西路)、西部新城乙三路(双丰大街--西四环路)道路排水工程; 2.2 招标规模:西部新城丁三十八路(富民大街--双丰西路)(延长1124.28米,宽24米;投资额2908万元),西部新城乙三路(双丰大街--西四环路)(延长991.07米,宽40米;投资额2363万元)。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内所有内容; 2.4 建设地点:长春市绿园区; 2.5 计划工期: 2014年 11月10日至2015年7月 30 日。 2.6 质量控制目标: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企业资格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要求投标申请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在近三年内(2011-2013)完成过类似结构的道路排水工程;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资格 项目经负责人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3 诚信要求: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按《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试行办法》(吉建管〔2014〕6号)文件执行; 3.5 招标人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投标人或个人投标; 3.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15日至 2014年10月21日(节假日休息),每日09时至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报名或网上报名。 4.2 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3 投标单位报名后,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大地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光盘费200元/套,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4年11月5日13时30分整,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大地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建设街2738号建设广场综合楼1510室 联系人:张新生 电 话:0431-856587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