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270355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浙江 |
工程名称: |
浙江绍兴市回山镇中宅村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编号:XCHSZ2014022 2.招标单位:回山镇中宅村 3.工程地点:回山镇中宅村 4、工程范围及内容: 本工程系村景观工程项目,具体施工范围:⑴村口路边干砌坎方长50米、高4米、脚宽1.2--1.4米,约240立方;⑵垃圾池转移并硬化,用标准砖打十寸墙,后壁墙高2.8M,宽3M,两侧墙高2M,长4M,盖平公路沟4M,墙身里外粉刷,地面硬化安装双条铁门。 ⑶新建凉亭一座,基础由施工方负责,凉亭石材由村提供。⑷村口沿路新建花坛一处、绿化带200平方。具体内容按村设计方案施工。 5.总工程款:预算约30 万元(含税),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按实结算。中标者全垫资施工,工程量具体按实际实量计算。坎方每立方按330元计算,硬化路面厚度0.16米按每平方米按85元计算,其他施工内容按村设计方案单价计算。 6.工程承包方式:工程以费率中标方式招标,费率下浮为8%--12%。 7.工程期限: 40日历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2014年12月10日前完成全部工程,并通过竣工验收。 8.履约保证金: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贰万元整。 9付款办法:坎方完成预付工程款贰万元,工程完工待上级部门验收合格上拨款到位后10日内付80%工程款,其余工程款在农历2016年底前支付,并退还工程履约保证金(不计息)。预留工程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本工程保修期为一年,如在保质期内发现有质量问题,一切费用由中标者负责。10.工程质量:工程验收质量符合县质监部门验收标准,工程验收具体以村工程设计方案为准,若工程完工时与村工程设计方案不符合,验收不合格,则不付款。中标者应严格按配比及规定施工和用料,招标人应派员督促中标人的施工进度和质量,中标人应服从招标人的监督。 11、其他事项:招标人应保证中标人正常施工,中标人应严格按有关操作规程施工,防止事故发生,如发生事故,一切责任、损失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所需工具、机械设备自备、施工人员的膳宿、验收竣工资料、工程所用水电等施工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二、申请对象:凡具备独立注册市政公用、房屋建筑三级以上(含三级)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并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和建造师具备相应资质,符合上述要求的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申请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0日上午8:30-11:00 2.地点:回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 3.招标及开标时间:2014年10月23日下午3:00,地点在回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四、申请手续:1.须提供企业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员(C类证书)》、项目经理(B类证书)》、建造师二级证书等复印件,委托办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2.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费为人民币200元,不退。逾期、经办人不到场则不予受理。同时在报名时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现金),(已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不需另行缴纳,但须提交已缴纳发票复印件);中标者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者已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没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须在在合同签订前缴入镇农经站村账户;不中标者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退还(不计息)。如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则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联系人:梁明宏联系电话:13616853812。 |
报名期限: | 2014/10/16至 2014/10/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