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沈路等街路绿化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41013-GC09-A (采用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沈路等街路绿化工程已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长汽车管发[2014]3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沈路等街路绿化工程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各街路绿化工程具体绿化面积及详见招标文件。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七个标段。 一标段:丙二十路绿化工程;二标段:乙二街、乙三路、甲二街街角绿化工程; 三标段:丙七街绿化工程;四标段:污水厂辅路、丙四十街绿化工程;五标段:乙二路绿化工程; 六标段:乙一路绿化工程;七标段:丙六街、丙五路绿化工程。 2.4 招标范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沈路等街路绿化工程 2.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且以落实。 2.6 工程建设地点: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2.7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4年11月10日-2015年5月30日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3.2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 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3.4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15日至2014年10月21日,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0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持: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3)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2套);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5)项目经理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出不退。 4.3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4日14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四楼开标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及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地 址: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邮 编:130011
招标公司: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 联 系 人:赵超 电 话:0431-85832429 2014年 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