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渠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渠发改审函[2013]2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渠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为20141016001。
2.项目概况2.1项目业主:渠县马鞍山生态园管理处 2.2建设地点:渠县马鞍山生态园内(后溪社区八社) 2.3项目规模:开挖土石方34800平方米,砼护坡860平方米,平整场地3824平方米,石材地面3824平方米,文化浮雕柱23平方米,雕塑一组,文化景廊37米,高杆灯安装8套,桂花树53株,天竺桂53株,紫薇花67株,栽植色带2780平方米,石灯20套,花坛铁艺栏杆285平方米,绿化灌溉2000平方米,石板路138平方米,卵石路面110平方米,电力电缆敷设1000平方米,水下艺术装饰灯具18套,停车场290平方米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4年11月 2.5项目总投资:847.00万元 2.6项目资金来源:县级财政资金 2.7代理招标估算金额:847.0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资格等级:申请人的资格等级不低于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暂定级。 3.2申请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3个(0至3个)市政公用工程类分类项目业绩。 3.3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0至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100%(0至100)。 3.4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已在川报网免费注册),请自发出比选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10月20日09时00分(申请截止时间。从发布比选公告之日起至申请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5日;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北京时间),在川报网下载比选文件。 4.2比选服务费200.00元。
5.代理申请书的递交5.1代理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地点为渠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5.2代理申请书应由申请人本单位的人员亲自递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6.评审和随机选择6.1比选人于申请人递交代理申请书的当天,对收到的代理申请书按规定组建评审委员会按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经评审得分在90分(60或70或80或90分四档)以上的申请人(3个以上),通过川报网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选择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2随机选择在申请人的代理申请书递交人员和有关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下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川报网(www.sczbbx.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比 选 人:渠县马鞍山生态园管理处 地 址:渠县渠江镇鞍山村二社(马鞍山生态园惠民台) 邮 编: 联 系 人:符先生 电 话:0818-7560789 传 真:0818-7560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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