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华古子城保护整治与改造建设工程—八咏路步行街及环境提档改造工程(含雨污分流改造)已由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金发改基综〔2013〕16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华市文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金华市文物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工程概算 1120 万元人民币,(已落实 50 %,计人民币 560 万元)并承诺不拖欠工程款;建筑面积 铺装面积16700㎡、绿地面积1530㎡、新建公厕55㎡、新建公交车站21 ㎡,层数 / 层,最大跨度 / m, 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
2.2 招标范围:金华古子城保护整治与改造建设工程—八咏路步行街及环境提档改造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3 工程建设地点:八咏路、飘萍路;
2.4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 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承包二级及以上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申请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并且无在建工程; 其他要求: 联合体申请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负责园林绿化施工的企业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负责市政工程施工的企业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只允许负责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本工程须派两位项目负责人,一位是拟派负责园林绿化施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专业中级职称),另一位是拟派负责雨污分流施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其中负责园林绿化施工的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的总负责人。;
3.3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4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5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6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3.3、3.4、3.5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10月16日 10时00分 至 2014年11月05日 17时00分 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开标前网上直接支付或开标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支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11月07日 09时30分,地点为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街与330国道交叉处工商大楼三楼) ,投标文件签收单位为 金华市正信公证处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www.jhztb.gov.cn)上发布。
6.2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579-83187208
7、行政监督部门: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监督电话:83187250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华市文物局
办公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将军路51号
联 系 人:胡彬 联系电话:82310794
传 真: 邮政编码:
代理机构: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董宅路268号新都花园一幢2楼
联 系 人:包中泉 联系电话:0579-82410965
传 真: 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