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闽瑞晟宁招(2014)-016号 开标时间:2014-11-07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宁德市蕉城区金溪防洪配套景观二期工程建设指挥部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闽瑞晟宁招(2014)-016号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市金溪防洪配套景观工程A3标段,已由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批[2013]2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市蕉城区金溪防洪配套景观二期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宁德市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德市蕉城区金溪防洪配套景观二期工程建设指挥部,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宁德金涵水库下游电站尾水渠至大小金溪汇合口处左岸,金涵大桥至大小金溪汇合口左岸;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预算造价约3906万元,包含绿化种植、广场铺装及园路建设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以福建艺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设计研究院的施工图为依据,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工期要求:在2015年4月30日前完工。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6.2 设计单位:福建艺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2.6.3 代建单位: 2.6.4 监理单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年检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一级资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以下要求之一:①具备有效的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含临时执业)资格;②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职称证专业具体详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3.7. 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0 月 16 日至2014年 10 月 20 日(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上午 8时30分至11 时30分,下午 2 时 30分至 5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1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以及控制价电子光盘)每份人民币500元,图纸每份 1500元(图纸自愿购买)。以上资料一律现金支付,售后均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柒拾伍万元人民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 11 月 7 日 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 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1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或招标文件所规定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根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件精神,若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建造师证书的,按以下要求办理: (1) 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 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 若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受理部门出具的受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原件进行核验。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或未按本招标公告7.1款规定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上发布。 9.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蕉城区金溪防洪配套景观二期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 宁德市八一五西路8-1号 邮编: 352100; 电话: 0593-2879921 传真:0593-2823275 联系人: 李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德市蕉城南路103号坤元大厦六楼 邮编:352100 电 话: 0593-2917695 传真:0593-2917695 联系人: 陈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蕉城支行 ; 账户名称: 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账 号: 136010101400022365 。 注:汇款凭据上注明标识“宁德市金溪防洪配套景观工程A3标段”。 交易中心名称: 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 址:闽东路宁德市建设局办公大楼一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