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0-16 1.项目名称:上方山四期(舍利颠院、兜率寺、西配殿等)抢救性修缮工程 2.项目编号:CEITCL-BJ10-CZGC-140915 3.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房山区上方山管理处 4.采购人地址:房山区韩村河镇上方山 5.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6.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7层 7.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84229192 8.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包数项目内容建筑面积(平米) 上方山四期(舍利颠院、兜率寺、西配殿等)抢救性修缮工程1修缮工程详见图纸 9.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 3)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11年10月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必须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营业执照有效、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较高的信誉,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有良好的声誉和业绩;必须有承担同类项目业绩并在北京市拥有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能力; 8)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逾期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查阅及购买招标文件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 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件、企业近六个月内任何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以上资料报名时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只有通过报名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10月16日起至2014年10月2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30(北京时间)请各位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日期截止前到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查阅和购买招标文件。 1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8层815室(小街桥西北角)。 13.每套人民币1200元(包含招标文件及图纸)。招标文件及图纸售后不退。投标人可根据情况选择购买文件。 14.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1月0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5.开标时间:2014年11月0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16.评分方法:参照招标文件 17.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18.联系方式:010-84229192 传真:010-68373131
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