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工 程 类 型:其它工程 项 目 编 号:44030620140230 项 目 名 称:宝民一路“万佳商场”段排水改造工程 工 程 编 号:4403062014023001 招标工程名称: 宝民一路“万佳商场”段排水改造工程 工 程 地 址:宝安区新安街道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 办 人:何永坤 办公电话:23219870 移动电话:13510232510 建 设 单 位: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 经 办 人:韦民峰 办公电话:0755-29176856 移动电话:0755-29176856 计划总投资:1797.14万元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1522.113325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水利水电总承包。其中专业内容包括:雨水泵站、给排水管道工程、电力、电信和给水管线迁改工程。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4年10月30日 至 2015年3月29日 发布招标公告暨投标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7日09:00时 至 2014年10月21日18:00时 拟采用评标方法:抽签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直接定标 资格审查方式:指纹报名。 投标报名条件: 本工程不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最低企业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其他报名条件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园林绿化工程除外) 2、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项目经理(建造师)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接受其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5、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政投建设工程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深宝府办[2010]94号)的有关规定,建设方有权对本方所投入的资金进行监管。 8、投标人必须提供截标前90日内由投标人营业执照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投标人法人及法人代表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近三年)。
指纹报名,投标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否则视为不具备报名资格: ⑴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⑵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⑶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相关证明(复印件); ⑷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相关证明(复印件); ⑸招标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 注:对本市、外地企业,均需核查第⑶、⑷项资料的原件;对外地企业,需核查各项资料的原件。 本工程实行建筑劳务分包。建筑劳务分包范围:电力管线迁改工程、电信管线迁改工程、给水管线迁改工程、地基基础与结构部分等。
温馨提示: 1、投标人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或“深圳建设信息网(www.szjs.gov.cn)”。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