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南雄市林业局的委托,拟对南雄市林业局2015年韶赣高速古市段红沙岩景观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NX2014GZ48
二、采购项目名称:南雄市林业局2015年韶赣高速古市段红沙岩景观建设工程
三、预算金额:¥830,88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参数或需求 预算金额
南雄市林业局2015年韶赣高速古市段红沙岩景观建设工程 800 株 点击下载 830,880.00元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要求必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如无法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的必须在投标书中作出书面承诺或者声明,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单位必须在省内有二年以上从事造林绿化以及园林绿化经验的;
3、投标单位必须有二名以上具有林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六、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10月17日至2014年10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询价文件地点:南雄市雄中路财政局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自行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50元/套(售后不退)
购买标书时须携带齐以下资料(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未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的,恕不接受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机构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请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前来购买标书,因故不能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前来购买标书的,必须将营业执照副本的彩色扫描原件发至我中心邮箱nxzfcgzx@163.com,并注明所报名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2、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投标单位、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都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才具有报名资格。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
3、若委托他人前来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被委托人必须是公司在职人员)。
4、提供投标单位、被委托人近期缴交的社保凭证,社保凭证必须加盖社保主管部门业务公章。
另注:所有购买标书时提交的资料中须做入投标文件,同时要求须将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社保证明原件做入投标文件的正本中。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11月12日下午14:30-15:00
2、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1月12日下午15:00(逾期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开标时间:2014年11月12日下午15:00
4、开标地点:南雄市财政局三楼招标会议室
八、集中采购机构及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1.采购人:南雄市林业局
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0751-3822384
2.采购代理机构: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南雄市财政局三楼采购中心办公室 邮编:512400
联系人:何小姐
电话:0751-3818362 传真:0751-3818361
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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