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公园、太平广场绿化养护工程 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扬中市市政园林工程处的滨江公园、太平广场绿化养护工程已经扬中市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市场化运作。现发布公告,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江苏恒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扬中市 (2)工程规模:总面积约500亩 (3)要求质量:合格 (4)计划工期:养护期三年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绿化养护、补植更新、设施管护、维修更新、秩序管理、卫生保洁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 3、企业信誉:信誉好 4、项目负责人信誉:信誉好 5、其他条件: ①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②本工程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由法定代表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项目负责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文件等资料递交给招标人,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招标文件下载及投标保证金缴纳: 请申请人于 2014 年 10 月 23日24:00前登录http://222.186.125.129/zjhynew,持企业ca证书网上报名(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052893535,ca证书问题联系:88968012),并下载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等资料;投标人如对以上资料及工程其他情况等有疑问需要澄清,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及方式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予以解答,并在“http://222.186.125.129/zjhynew”公布。本工程技术标刻录光盘采用“江苏省招投标技术标标准化工具(技术标电子光盘)”,请各投标人下载资料前到扬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 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必须于开标前,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5 万元至扬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指定帐户。 帐 户:扬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 账 号::32001757436052509237 注:1、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电汇时,必须将“保证金缴纳码(8位数)”填写在电汇凭证的“附加信息及用途”处。(详细步骤见“扬中建设工程信息网 http://www.yzjs.com/-行业快讯” 关于变更投标保证金缴纳、退还方式的通知)。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七、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持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6、投标文件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8、出具“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承诺函”,(承诺函格式在扬中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http://www.yzjs.com/); 9、项目负责人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且由本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0、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即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11、按招标公告要求缴纳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12、投标人遵守《扬中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现场考勤细则》等招投标诚信管理的承诺; 13、具有镇江地区网络版《江苏省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非镇江地区企业必须在工程所在地办理网络版计价手册,已办理的企业请打印后同时加盖本单位和手册办理地造价管理部门公章,未办理的企业到扬中市造价处办理,扬子中路168号,联系人:张晶晶,电话:0511-88366102); 14、业主有权拒绝以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其他 1、根据扬监发[2012]7号《扬中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现场考勤细则(试行)》文件要求,将对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管理人员实行网络实时管理考勤。具 体考勤办法详见扬中市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222.186.64.169/yzztb/)。 2、本工程资格审查按“苏建规字[2013]4号文”执行后审查; 3、本工程执行《扬中市招投标大市场廉政管理办法》; 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工程的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有 效标书在3家以上全部参加投标;不足3家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九、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一) 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总分为80分,其中投标报价78分,技术标方案合格不合格,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2分。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写出评审意见,并根据得分高低按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二)定标办法: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按照《国家七部委令第12号》中第四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第五十五条执行),当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最高得分时,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三)评分细则 1、投标报价分值计算(78分) (1)一般规定: ①投标报价高于该工程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②各投标单位应参照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在合理的报价范围内理性报价,公平竞争。 ③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并减去暂估价、暂列金额等不可竞争费用。 ④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⑤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投标报价: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1的取值为:35%、40%、45% q2=1-q1;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 k2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q1、k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q1抽取:1#球代表35%,2#球代表40%,3#球代表45%; k1抽取:1#球代表95%,2#球代表96%,3#球代表97%。 (3)分值计算: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78分。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偏离下浮1%,在78分基础上减0.3分,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每偏离上浮1%,在78分基础上减0.5分,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 2、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合理性评审,判定为合格和不合格。对技术标合格的投标人进行商务标评审;技术标不合格的将作无效标书处理。 (1)总体概述:养护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养护段划分; (2) 现场养护人员岗位及岗位职责; (3)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4)卫生、保洁质量及措施(包括日常室外硬地、水面、建筑、设施及公厕 保洁制度和人员配备); (5)绿化苗木的月度养护方案,包括各种苗木不同的修剪、害虫防治、施肥 及补植等各项措施,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6)配套设施的现场管理(包括维护、修复等)措施; (7)养护机械设备长期在现场的配备措施及管理; (8)根据扬中水文条件,制定季节性抗旱、排涝、防台风等措施; (9)农药、肥料、机械用具的使用管理; (10)安全生产,包括养护过程中人员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等; (11)公园秩序管理制度及人员配备; (12)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特别说明:①以上内容必须按绿化管养、秩序管理、公厕管理、水电设施管 理、季节性草花更换、卫生保洁等分别有针对性的做出详细的方案,包括管理方案、人员配备、机械设备配备、保安器材配备等。②甲方将按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乙方的人员、机械安排对乙方进行考核,对机械、人员考核不合格的将视情况处以经济处罚。养护单位三次以上考核不合格的将被清退出场。 3、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2分) 投标人自2011年10月1日以来类似城市公园养护业绩:单个工程公园面积在6~10万(含6万,不含10万)平方米的得1分,单个工程公园面积在10-15万(含10、15万)平方米以上的得2分。(累计不另加分,最高得2分)。 [类似工程业绩以经工程所在地招标办或园林管理部门备案过的施工合同原件及中标通知书为准] (四)计分规则 1、各单项分值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进行计分,在所有评委成员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各单项平均分相加后即为总分;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分,该单项分就为弃权: (1)未按上述规定要求计分的; (2)单项内容出现2个或2个以上分值的; (3)评标人员未签名的。 3、在评标计分时各分值均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五)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扬中市市政园林工程处 招标人地址:扬中市扬子中路168号 联系人:陆科长 电 话:1395289026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中市中电大道688号浩云湾27幢104号 联系人:蔡惠娟 电 话:0511-88225665 传 真:0511-88220980
负责人(电子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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