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衢州市柯城区信安街道办事处、衢州市柯城区信安街道北门村民委员会定于 2014 年10月23日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浮石路188号住建局4楼)已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 柯城区信安街道北门村大畈自然村环境整治工程(道路、绿化、排污管网改造项目)的承包商。 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柯城区信安街道北门村,投资额约17万元,具体以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工期为60日历天。项目预算价为171667元(含暂列金8000元,税前),最高限价为预算价的92%,即157934元(含暂列金8000元,税前),风险控制价为最高限价的85%,即134244元,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中标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根据衢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办法的规定,拟采用最低价法评标。 2.交易资格要求 本次交易从柯城区承包商入围名录C组且已办理交易IC卡的企业中抽取,要求承包企业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衢州市范围内市政三级项目经理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 园林中级以上职称 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开标时,需携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到场)。 3. 本项目交纳交易保证金叁仟元整。 4.报价函的递交 报价函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 年 10月23日9时30分,地点为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料费100元/份。 5.其他款项 (1)本次工程交易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办法(试行)》处理; (2)合同参照的版本 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3)本工程款支付方式:1.完成工程量的50%,付至合同价款的40%;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5%余5%的工程保修金按保修规定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后视保修情况予以支付,工程签证及联系单更改部分增减工程量,一并决算(审计后支付) ; (4)工程量变更的有关要求:缺项、漏项、设计变更等。变更程序按衢住建[2013]68号、衢市政[2011]35号文等规定执行。因工程量变更增加费用超过合同价10%的需发包人承担的,应由区相关部门组织人员核实后方可组织实施,否则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附:1、报价函(需密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发包人: (盖章) 联 系 人 :胡文琪 电话:13735099765 招标代理单位:衢州公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 年10月20日 附件1 报 价 函
致: 衢州市柯城区信安街道办事处 、衢州市柯城区信安街道北门村民委员会(发包人名称) 经研究柯城区信安街道北门村大畈自然村环境整治工程(道路、绿化、排污管网改造项目) 交易公告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下浮率为审定预算价的 %,即人民币(大写) ¥ 元的报价承包该项目,并将 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 如果确定我方为承包商,我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 天(日历天)内竣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 我方符合交易公告上的资格条件并按交易公告递交了交易保证金。 企业资格: 项目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项目负责人资格:
承包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承包商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承包商: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授 权 委 托 书 我 (姓名)(身份证号) 以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授权 (姓名) (身份证号) 为本公司的全权代表,以我公司的名义参加 工程 的开标、询标、商签合同以及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其它事务 ,我公司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承包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无需密封,开标现场交于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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