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图木舒克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对图木舒克市胡杨路及前海街绿地景观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此项目已经图发改发【2014】57号文件批准建设。 1、项目名称:图木舒克市胡杨路及前海街绿地景观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图木舒克市 3、资金来源:政府自筹资金 4、招标内容:在胡杨路及前海街绿地内修建园林小路、修建休闲凉亭、安装路灯、安装垃圾箱。详见工程量清单。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5、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独立的法人资格;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企业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开标时投标单位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建造师证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等以备审查。如不能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建造师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件等除外),可提供上述证件的公证件。疆外企业需要提供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师外企业需在图市住建局备案。 以上证件是证明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资格的必要证件,投标人如不能提供上述任一证件都将按废标处理。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10月21日至2014年10月25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分,节假日不休息)。购买标书时请携带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标书售后不退。 7、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甯坚芬 联系电话:0998-645783518699864995 8、监督部门:第三师监察局联系电话:0998-2521466 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