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广东莞佛高速(南沙段)生态景观林带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274462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广东莞佛高速(南沙段)生态景观林带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莞佛高速(南沙段)生态景观林带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根据穗发改[2013]410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南沙区农林局现对莞佛高速(南沙段)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工程施工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莞佛高速(南沙段)生态景观林带建设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农林局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020-84987867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020-38860662  13570467812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9910647

三、建设地点:亭角立交至虎门大桥段、京珠高速横沥桥至莞佛高速的链接段。

四、项目概况:建设莞佛高速生态景观林带。范围从亭角立交至虎门大桥段、京珠高速横沥桥至莞佛高速的链接段,全长2km范围,主要改造影响电力线路的桉树林,沿路对生态林带的新建、补植和提升,以及视野范围内的山头林相改造,总面积约550亩。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项目编号】:JG2014-2619

【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建设莞佛高速生态景观林带。范围从亭角立交至虎门大桥段、京珠高速横沥桥至莞佛高速的链接段,全长2km范围,主要改造影响电力线路的桉树林,沿路对生态林带的新建、补植和提升,以及视野范围内的山头林相改造,总面积约550亩。招标控制价:9580983.51元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部分市政府资金,部分区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14年10月22日至2014年11月12日9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4年11月12日9 时30分,截止时间:2014年11月12日10 时30分。

2. 开标时间:2014年11月14日9 时30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1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纸质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持有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的造林工程施工乙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林业或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注:凡以林业或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报名的必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供该职称证复印件);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4、投标人自2011年10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经造林工程施工资质公开招标完成的造林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质量验收报告或初验备案表。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招标公告需提供网页截图)

注:(1)业绩需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业绩库备案;

(2林业工程,需提供招标公告、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林业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报告或初验备案表;

(3)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林业工程业绩,需提供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4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农林局,异议受理电话:020-84987867

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就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依法向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十七、本公告(包括修改、补充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广东建设报和其他法定媒体同时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YLZB2013-001-2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九、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和电子光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十、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图纸。

二十一、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农林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   日




附件:
莞佛高速(南沙段)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公告0924业主版.doc

莞佛高速(南沙段)生态景观林带建设招标文件业主版.doc

莞佛高速(南沙段)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工程.XML

莞佛高速(南沙段)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工程_BQItemPriceAnalysis.xml

莞佛高速(南沙段)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工程_BQNormItemPriceAnalysis.xml

控制价公布函.pdf

报名期限: 2014/10/22201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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