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2014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林草植被保护和建设项目(人工造林生态林)招标公告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砚山县林业局委托,对砚山县2014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林草植被保护和建设项目(人工造林生态林)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砚山县2014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林草植被保护和建设项目(人工造林生态林)已由文发改投资[2014]51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砚山县林业局,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2.招标内容 本项目人工造林生态林7000亩。实施地点为砚山县江那镇和盘龙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同类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实施能力,有良好资信(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具同类业绩证明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14年 10 月 22 日至2014年 10 月 28 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持营业执照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在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砚山县砚华东路84号)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4年 11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砚山县砚华东路84号)。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人:砚山县林业局 地 址:砚山县七乡大道 联 系人:陈良敏 电 话:0876-312244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云纺东南亚商城B座11层1101室(云南分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759576129 传 真:0871-64153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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