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兴宁市神光山神光湖湿地公园景观工程建设-移交(BT)项目施工 批复文号 兴发改[2014]138号 批复单位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兴宁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梅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兴宁市神光山神光湖湿地公园景观工程建设-移交(BT)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批准招标文号:兴发改[2014]138号 公 告 日 期:2014年10月22日至2014年10月28日截止 招 标 单 位:兴宁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 标 代 理:兴宁市恒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本湿地公园景观工程项目是为加快神光山旅游产业园建设,完善城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推进城区扩容提升,打造良好宜居环境而实施的神光山旅游产业园的重点工程之一。现招标人兴宁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回购主体,对兴宁市神光山神光湖湿地公园景观工程项目采用建设-移交(BT)模式进行融资建设招标,欢迎参与投标报名。 一、项目概况 1、建设模式:项目由中标人进行投(融)资、建设。工程交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将工程整体移交给招标人,招标人按融资建设-移交-回购合同规定回购。 2、招标范围:兴宁市神光山神光湖湿地公园景观工程建设-移交(BT)项目的投(融)资、建设、施工期管理、竣工验收、移交及其他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工程规模及内容:该湿地公园项目该湿地公园分为休闲垂钓区、湿地休闲活动区、登山景观区、亲水活动区、瀑布景观区和休闲步道区等六个区块,包括入口景观台、景观台阶、亲水广场等共21个景观项目组成,占地面积约4万平方米,造价约2000万元(按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容为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本项目建设期:90个日历天。 5、工程质量:符合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回购期:项目的回购期限三年,具体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企业资格基本要求 (1) 投标人以独立方式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及城市园林绿化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以下条件: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作。 (5) 因本项目工期要求较高,施工协调工作难度较大,投标企业须在公告时间内自行踏勘项目现场,并已了解项目现场的相关情况[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兴宁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加盖公章的《××投标企业已到我兴宁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兴宁市神光山神光湖湿地公园景观工程)现场踏勘和了解情况的证明》原件]。 2.2投标企业须具备的投(融)资能力: (1)投标企业最迟在2014年10月27日下午4:00时截止(以到帐时间为准),应向招标人指定账户递交工程建设准备金人民币600万元整,且必须从投标企业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入。 转入银行:兴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镇信用社;账户:兴宁市恒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帐号:80020000003732170 。 (2)合格投标企业应按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万元整。 2.3投标企业信誉要求: ①自2013年1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开标会日期前1天止,不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广东省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以及梅州市、兴宁市住建局作出的不良行为处罚期内的企业和建造师(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 ②凡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通过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并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文书。 三、投标报名 本工程采取:√来人报名(如下);×网上报名(报名办法详见交易中心网站)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 (6)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 (7)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项目负责人本人和身份证将现场摄入信息系统备案); (8)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社保部门加盖公章的近三个月社保清单,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以上(2)~(8)项资料,须由投标人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查原件) (9)提供项目所在兴宁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加盖公章的《××投标企业已到我司(兴宁市神光山神光湖湿地公园景观工程)现场踏勘和了解情况的证明》原件; (10)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书等原件; (11)投标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文书原件。 上述报名资料装订成册(一份),由投标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亲自提交。 3.2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8 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4:3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 (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原市人大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室) 联系人:曾宪善 联系电话: 0753-3257955。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投标人请于2014年10月29日到2014年11月4日【上午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节假日除外) 】到兴宁市恒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兴宁市兴南大道往海燕大桥方向30米处)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若遇特殊原因须变更,将按招标文件或最新补充公告为准),提交到兴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原市人大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兴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大厅举行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应准时参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兴宁市住建局等网站上发布,若有最新公告或通知将在兴宁市住建局(http://xnjsj.xingning.gov.cn)第一时间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兴宁市住建局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回购方)(盖章):兴宁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兴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兴宁市人民大道侧) 联系人:朱远涛 联系电话:0753-3333865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兴宁市恒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朱伟刚 联系电话:0753-3361317 开标地点(交易大厅): 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原市人大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室) 联系人:曾宪善 联系电话: 0753-3257955 http:// xnjsj.xingning.gov.cn
发布人 兴宁市恒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4-1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