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省道S117线萝岗南岗高架桥至萝岗街道段路面改造 批复文号 粤交规【2014】967号 批复单位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招标人 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东城养护所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省道S117线萝岗南岗高架桥至萝岗街道段路面改造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S117线萝岗南岗高架桥至萝岗街道段路面改造(以下称“本项目”)为广东省交通厅、广东省公路管理局督办的重点项目(迎国检项目),项目业主为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东城养护所(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发包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东城养护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省道S117线萝岗南岗高架桥至萝岗街道段路面改造,位于广州市萝岗区境内,属于S117线(开创大道)的一部分,路线总体走向为东南-西北走向,项目起点位于开创大道与G107线交叉口,起点桩号为K0+000,终点位于萝岗街道附近,终点桩号为K9+000,路线全长9.0Km。该段道路现状为一级公路结合城市主干道,K0+000~K4+730段现状为水泥混凝土路面,K4+730~K9+000段为旧水泥砼路面上加铺的沥青砼路面。现路面破损较为严重,严重影响了道路的路用性能,对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影响较大。 本次招标只设1个合同段,招标内容:对旧路面进行病害整治、加铺沥青砼面层等,包括:(1)对K4+520~K4+720段水泥混凝土路面进行病害处理并加铺沥青混凝土面层;(2)对K4+730~K6+690、ZK4+730~ZK7+170、K7+930~K9+000段沥青砼路面破损路段进行修复;(3)对K4+520~K6+690、ZK4+520~ZK7+170、K7+930~K9+000段道路改造范围内各种井盖升高等,预发包价约为1643万元,计划工期为70个日历天(计划在2015年春运前完工)。本项目不提供开工预付款,项目建设资金由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厅补助以及2015年广州市本级部门预算安排解决,工程进度款将根据资金下达和批复情况拨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住建部(原建设部)核发的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近三年内(即2011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计算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类似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或无交工验收而一次性竣工验收的竣工证书为准),至少成功地独立完成过1项不少于5公里的国省干线公路路面大中修工程施工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附录7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对1个标段提出投标,且只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存在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关系[3]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4]多家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IC卡。无IC卡号的资格申请将不予受理。IC卡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 gzzb. gd. cn)服务指南栏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4年10月23日至2014年10 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按以下要求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亲自携带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现场进行核查。 (2)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进行核查。 (3)提交相关资料原件进行核查: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同时包括①资产负债表、②现金流量表、③利润表和④财务情况说明书。 (4)提交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机械设备的相关资料原件进行核查:沥青砼拌和设备(间歇式,≥160t/h)1座;沥青砼摊铺机(摊铺宽度≥8m)2台;机械设备要求自有,提供自有设备的购货发票。 (5)上述(1)(2)(3)(4)条要求的资料彩色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一套加具封面后装订成册,同《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下载地址:http://www.gzzb.gd.cn)一起递交。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现金),招标文件的图纸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现金),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1 月18 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2014年11 月18 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2 提前或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的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投标人不足5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1)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2)依法重新招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东城养护所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沙太南路125号 邮 编:510507 联系人:林小姐 电 话:020-87711520
招标代理:广州诚信公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广从一路336号(元下田牌坊左侧三楼312室) 邮 编:510420 联系人:肖先生 电 话:020-36240419 传 真:020-36173090
附件: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附录7 该附件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该项目的招标公告处下载。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 [3]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发布人 广州诚信公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4-1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