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袍江新区机关大院景观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袍委计【2014】 98 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袍江工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绍兴袍江工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绍兴袍江新区管委会机关大院。 2.2 建设规模:总改造面积约31590平方米。招标估算价: 约85万元。 2.3 招标范围:按施工图要求,场外破损铺装修复,侧石修复,小木桥油漆刷新,后院喷泉拆除等,同时东岸临水平台改造,约4075平方米水面清淤(其中约1100平方米位于滨河公园内),后院展厅位置新建绿化场地,河道边路灯更换等。 2.4工程类别: 市政三类 。 2.5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 2.6 质量要求: 合格 。 2.7标段划分: / 。 2.8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园林绿化三级(含)以上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中级及以上工程师 资格。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在 袍江新区建设局(有效期内) 备案。 3.3.2企业在 / 年 / 月 / 日前与 / 签订劳动者工资保障金管理协议。 3.3.3企业和项目经理在监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 3.4 本次招标 不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0 月 27 日至2014年 10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 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绍兴明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延安路259号建设大厦11楼)报名并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递交:(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袍江新区建设局备案回执(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1.5 万元, 投投标保证金在开标时同投标函一并递交,必须为现金。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 绍市公管办(2009)32号执行 。 6.2评标方法:造价下浮率 ; 6.3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袍江工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绍兴明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袍江新区世纪街袍江管委会内 地 址:绍兴市延安路259号建设大厦11楼 联系人: 王欢刚 联 系 人: 阮俊晋 电 话: 0575-85312345 电 话: 0575-88313149
招 标 人:绍兴袍江工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绍兴明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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