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277054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浙江 | ||||||||||||||||||||||||
工程名称: |
浙江杭州丁桥镇新仓村13、14、15组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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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丁桥镇新仓村13、14、15组景观工程招标公告?xml:namespace>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丁桥镇新仓村13、14、15组景观工程已由丁桥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丁桥镇新仓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工程位于丁桥镇新仓村,主要施工内容为园路、景观亭、长廊、花坛及亲水平台,涉及园路面积约2780m2,双层四角亭一座、长廊三座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本工程投资概算(建安部分)约105万元,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含)以上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项目主管执业资格(须经嘉兴备案)。 3.2本次招标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xml:namespace>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单位介绍信;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交易员证及复印件;3、营业执照; 4、单位资质证书。以上复印件均须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丁桥镇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海宁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海公管办[2013]6号)文件精神要求,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投标人在开标前3天未有书面说明(向招标人提出)而无故放弃投标的,将按《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准入与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海政办发〔2011〕164号)文件规定记入市场不良行为,一个月内发生两次(含)以上的,将取消其下一个月在我镇的投标资格;一个月内发生五次(含)以上的,将限制其在我镇投标资格三个月,直至清退出我镇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jhn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丁桥镇新仓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嘉兴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宁市丁桥镇地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 邮编:邮编:314400 联系人:陆先生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13666762845 电话:0573-87297016 传真:传真:0573-87297016 附件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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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4/10/24至 2014/10/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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