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发展大道(西环三路-西环四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枣阳市发展大道(西环三路-西环四路)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枣阳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014】第8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枣阳市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政府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枣阳市发展大道,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相应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估算投资677.8万元,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011年以来完成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7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类似业绩1项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现场负责人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或已中标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现场负责人.
3.2投标申请人委托前来报名的人员必须是拟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且应携带《枣阳市建设项目投标报名表》(格式附后)和枣阳市综合招标投标诚信库备案(网员)证原件。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企业的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27日至31日,每日9:00时至11:30时和15:00时至17:30时时间段内(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枣阳市综合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民主路24号老检察院四楼开标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700元,售后不退,图纸在招标人处领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18日9时00分,地点为枣阳市综合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民主路24号老检察院四楼开标大厅)。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枣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枣阳市前进路75号 地址: 枣阳市司法局三楼
联系人: 陈 良 联系人: 谢 羽
电话: 13986339423 电话: 0710-6316388
电子邮件: 28475162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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