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首市人民南路(市地税局至州国税局)绿化隔离带工程已由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吉发改字[2014]11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吉首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建设资金吉首市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吉首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公告已报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首市人民南路(市地税局至州国税局)绿化隔离带工程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湖南省吉首市 2.3 工程规模:吉首市人民南路(市地税局至州国税局)绿化隔离带工程路段全长1558.33米,建设项目为中央隔离带建设1450.85米,合计4352.55平方米,人行道绿化带建设2636.28米,合5272.56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为路面、路基开挖、渣土清运、沿石安装、排水设施施工及种植土回填土等土建施工。总投资约:300万元。 2.4 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保修 2.7 招标范围:吉首市人民南路(市地税局至州国税局)绿化隔离带工程改造工程(具体数量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 3.4 技术负责人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中级及以上 职称,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 3.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要求配置;(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拟任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中标后项目部关键岗位全部人员必须到岗到位,在工程现场进行施工与管理,否则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支付违约金和解除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① 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 综合评估法(Ⅰ)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② 按照吉政办发[2014]9号文件要求。 5.诚信保证金 5.1 诚信保证金数额为:陆万元整(¥:6万元),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的账户: 账户名称:吉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帐 号:18-832201040001735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吉首世纪大道分理处 5.2 诚信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31日下午17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注:诚信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吉首人民南路绿化带工程”的诚信保证金,如果没按规定注明的诚信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4年10月27日~2014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持下述资料: ① 法定代表人本人二代身份证; ②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本人二代身份证; ③ 营业执照副本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④ 资质证书副本副本原件; ⑤ 被授权代理人须携带授权书,授权书须经投标人所在地公证机构办理公证,附有公证书; ⑥ 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⑦ 诚信保证金进账单; ⑧ 诚信承诺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人本项目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与吉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签订本承诺书,带投标单位公章前来); ⑨ 省外企业入湘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 注:上述资料须带原件核对审查并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二套。在吉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吉首市乾州209国道市住建局办公三楼)购买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图纸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6.3 现场踏勘及标前会议: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及标前会议: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4 年 11月 18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吉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吉首市乾州209国道市住建局办公楼二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an.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吉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743—8224852。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首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地 址:吉首市市政大楼A栋 联 系 人:许女士 电 话:13762118086 传 真:0743- 8520114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高新区麓谷企业广场B5栋5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15174368720 电话 及 传真:0743-8539856 邮 编:41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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