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县江畔公园二期项目(沿江公园景观工程一段BT项目) 招 标 人: 木兰县木兰镇城镇建设指挥部 公告时间: 2014-10-27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0114G14049 1.招标条件 木兰县江畔公园二期项目(沿江公园景观工程一段BT项目)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批准采用"BT"方式进行建设,招标人为 木兰县木兰镇城镇建设指挥部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就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及管理,选择合格的投资、建设单位(简称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木兰县江畔公园二期项目(沿江公园景观工程一段BT项目)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 建设地点:木兰县木兰镇 2.4 资金来源:项目最终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由承包人自筹。 2.5 建设规模:13.33公顷 2.6 招标范围:包括项目资金筹措、建设实施、项目移交等全部内容,工程投资估算暂定约为 5698 万元。 2.7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14年11月21日,计划竣工时间:2015年12月30日。 2.8 合同价款的构成详见招标文件。 2.9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达到合格标准,施工现场争创省级安全文明样板工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司或其它法人,并具备以下的投(融)资能力以及项目建设管理能力: 3.1投标人应具有与本项目投资相适应的融资能力及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投标人投入项目的资本金比例不低于30%(总投资额为5698万元),并提供资金证明或银行资信证明。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产生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27日至2014年10月3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符合招标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工程项目经理,投标报名时需持身份证原件到场报名,报名时现场核验)、法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针对本工程出具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资金证明或银行资信证明,外省企业除提供以上资料外,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办理外进队伍进入建筑市场手续及《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外省投标人提供)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登记报名(0451-87519586)。 4.2投标企业报名同时须在省级电子平台录入,进行网上报名,否则报名无效。电子平台录入中所填报的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信息(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工长、质检员、造价员、安全员)须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中的一致(专业要求:市政工程),否则其投标将有可能被否决。 4.3投标企业在黑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信用评价中评价为不合格的或者没有参加信用评价的,禁止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登记者,请于2014 年10月27日至2014年10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1000元。 5.3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寄送申请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递交地点;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其他 8.1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和《(招标人)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8.2投标人未被列入"限制在哈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中。 8.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对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木兰县木兰镇城镇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禹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新阳路376号 联 系 人:张丹平、刘欢 联系电话:0451-87630015 传 真:0451-87630015 邮 箱\\\‘bayushuozhaobi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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