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奉化市溪口大岙工业区块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经一路、经二路K0+020~K0+604)已由奉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奉发改溪投【2013】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奉化市溪口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奉化市溪口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奉化市日月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位于溪口大岙工业区块内。
规 模:新建道路约1568平方米。
招 标控制价:10267104元(不含业主塘渣填方工程约118万元)。
计 划 工 期:180日历天。
招 标 范 围:施工图范围内的经一路、经二路K0+020~K0+604的道路、渠道、排水、填方工程等。
标 段 划 分:1个标段。
质 量 要 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 全 要 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为《2014年度奉化市政府投资中型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市政专业类别的施工企业并未被清出该名录库;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须具有 B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当日查询数据为准);
3.1.4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
3.1.5 投标人的施工企业电子信用证已在奉化登记备案;
3.1.6 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工程建设网、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年龄60周岁以下的临时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安全员:1名,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2 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3 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工程建设网、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2.4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施工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奉政发[2011]201号文件规定的情形除外)。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认真学习《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并受此规范约束。
4.投标申请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0 月 28 日至2014年 11 月 3 日16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溪口镇新一路518号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溪口分中心,持奉化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交易员证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 金 额: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
形 式:单位网银、转账支票、银行汇票或汇兑,且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以单位网银形式提交的,须提供银行电子回单、转账支票形式的、须先至溪口镇政府财政局办理入繳手续。
收 款 人:奉化市溪口镇人民政府财政局非税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溪口分行
银行账号:33101995340050504401
5.2提交截止时间2014年 11月 3 日16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 11 月 20 日 9 时 0 分,地点为溪口镇新一路518号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溪口分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7.1 时间 :2014年 10 月 28 日至2014年 11 月 3 日。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溪口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标代理人:奉化市日月工程造价 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奉化市溪口镇后葛村121号 地 址:奉化市西环路3幢1号
邮 编:315500 邮 编:315500
联 系 人: 竺建林 联 系 人:邬郁妹
电 话:88846555 电 话:88595515
传 真:88523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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