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洞口县园艺路道路工程已由洞口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洞发改投资[2013]131号、洞发改招[2014]10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土地开发收益。根据2014年10月8号洞口县人民政府县长批示,并经洞口县招投标领导小组备案该项目采取BT融资方式进行建设,招标人为洞口县回龙洲生态公园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洞口县园艺路道路工程 2.2 建设地点:洞口县 2.3 规模:总长717.99米,总造价约407万元。 2.4 工期要求:90天(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 2.7 招标范围:洞口县园艺路道路工程所有建安工程,包括路基、路面、绿化管网及路灯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技术负责人为本企业职工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其它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本投标单位购买了养老保险(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及邵建发【2013】118号文件执行。 4.2 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 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 9 家以下(含 9 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 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 评分与随机抽取相结合入围法”。 4.4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Ι)”及邵建发【2013】118号文件规定执行。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捌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17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2014年 10月27日~2014年 10月 31 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3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自行从洞口县建设信息网(http://www.dkjsxx.com)进行网上下载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与书面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资格审查文件售价400元/套、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图纸等其他资料另售,售后不退。文件资料费在领取图纸等资料时缴纳。 7.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澄清答疑”方式。招标人对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等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洞口县建设信息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8.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18日9时00分,地点为洞口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洞口县建筑勘察设计院 )。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 9.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2014 年 11 月18日9时00 分;开标时间为:2014 年11月 24日 9 时 00 分。 9.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2014 年11月18日 9 时00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洞口县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洞口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7234568。 12.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2.1投标人于2014年 10月 31日17时30分前到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洞口县桔城路百货巷)领取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并交纳资料费,逾期不予办理,领取资料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并提交如下证件资料:①公告期内的单位介绍信;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项目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⑥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⑦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施工员及安全员岗位证书;⑧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二代有效身份证;⑨融资资金交款证明(招标人出具收据),上述资料①②⑨项提供原件,③④⑤⑥⑦⑧项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 12.2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领取图纸资料、提交资料、交纳资料费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2.3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向招标人指定账户缴纳融资资金(407万元),投标人向招标人缴纳融资资金时应扣出该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按保证金要求另行缴纳,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融资资金。投标人凭交款凭证到招标人处开具收据,否则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融资资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的指定账户,融资资金缴纳的具体要求: 缴纳形式:银行转账 递交方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的专管账户。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资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视为无效。 融资资金的专管账户: 开户名称:洞口县廻龙洲生态森林公园建设指挥部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洞口支行 银行账号:609361596932 (1)缴纳融资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洞口县园艺路道路工程”的融资金,如果没注明是“洞口县园艺路道路工程”的融资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融资资金应于 2014年10月31日17:30 时前转入招标人托管账户管理,以到帐为准。 12.5本项目的资金来源为土地开发收益,即招标人将 “洞口县城城南CN-2-30(A)号地块”作为支付中标人工程款的担保,担保地块挂牌溢价部分由招标人和中标人按5:5的比列分成,招标人将中标人交纳的融资资金在工程施工中按合同规定的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返回给中标人,未中标的投标人的融资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天内无息退还,地块担保具体要求及工程款的支付详见招标文件及“洞口县华荣路两侧已征地块土石方工程和洞口县园艺路道路工程BT模式招标方案”。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洞口县廻龙洲生态森林公园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洞口县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3973583733 ;曾先生 电 话:1397397525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华盛世纪新城25栋201#(洞口办事处: 洞口县洞口镇桔城路新华书店后面20米) 联 系 人:肖女士 电 话:15211954347 0731-85135397 传 真:0739-7999980 邮 箱:584203117
洞口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洞口县建筑勘察设计院内 联 系 人:贺女士 电 话:15807393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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