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强县广坪至四川界公路改建工程已由汉市交发【2014】11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强县广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一个标段,道路起点位于广坪镇王家河,与现已建成水泥混凝土路面相接,沿金溪河而上,路线终点止于转角岭,路线总长7.319公里。主要技术标准: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5.5米,路面宽度5.0米,两侧各0.25米砼路肩,水泥混凝土路面,以及相应的排水、安全等配套设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及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29日至2014年11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汉中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汉中市电视塔西北角)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工程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 5.2、投标企业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3、本项目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汉中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陕西工人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强县广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安信工程 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强县广坪镇 地 址:陕西省汉中市东大街莲湖城市花苑C区301室 邮政编码:724000 邮政编码:7230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 电 话:13891660901 传 真: 传 真:0916-2239231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