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乾安县东南泡治理项目北入口及千福阁广场工程、古建亭组工程、排水泵房及配套工程 已由 乾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乾发改审批字[2012]5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乾安县城市环境综合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
2.1.1 项目名称:乾安县东南泡治理项目北入口及千福阁广场工程
招标内容:千福阁及北入口广场工程
规模:计划投资440万元
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4 年 11 月 25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4 年 12 月 30 日,工期 35 日历天;
二标段
2.1.2 项目名称:乾安县东南泡治理项目古建亭组工程
招标内容:古建亭组工程
规模:计划投资280万元
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4 年 11 月 25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4 年 12 月 15 日,工期 35 日历天;
三标段
2.1.3 项目名称:乾安县东南泡治理项目排水泵房及配套工程
招标内容:排水泵房及配套工程
规模:计划投资53万元
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4 年 11 月 25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4 年 12 月 15 日,工期 20 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
2.3工程建设地点为 乾安县安定路南侧 ;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 及以上资质证书;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叁级 及以上资质证书;三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 及以上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近三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以上三个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相关专业贰级 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外省企业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按吉建管[2014]6号文件办理备案。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10 月 28 日至 2014 年 11月 0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 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新碧丽湖酒店15楼招标部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一标段每套售价 1000.00 元,二、三标段每套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11 月 19 日 13 时 30 分,地点为 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新碧丽湖酒店15楼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一、二标段 伍万 元;三标段 壹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乾安县城市环境综合执法局
地址:乾安县安定路708号 邮编:131400
联系人: 陈迎新
电话:0438-871311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皓月大路739号标记大厦三单元506室 邮政编码:130062
联系人:宋麒麟
电话: 0431-85670001转8043
电子邮件:jlhengyi@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自由大路支行
账 号:4200221409200125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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