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HX201410628项目名称淮河路(建设路-S245)、双沟路(建设路-黄山路)道路绿化工程 泗洪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SHX20141062801 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淮河路(建设路—S245)、双沟路(建设路—黄山路)道路绿化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拨款,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淮河路(建设路—S245)、双沟路(建设路—黄山路) 1.2工程规模:投资总额约190万元 1.3工期: 20日历天(2014.11.18—2014.12.8)。 1.4质量要求:合格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a、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成合同内工程量价款的50%,第二年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成合同内工程量价款的80%,余款经终验审计后付清。管养期为两周年,管养标准参照泗洪园林绿化二级管养标准执行;b、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规定对乙方的罚款和相应管养费用。 三、本次招标工程共 一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招标内容:淮河路(建设路—S245)、双沟路(建设路—黄山路)道路绿化;绿化等工程施工 四、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办法 4.1本工程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 ,合格制。 4.2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细则附后。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5.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5.3其他条件: 5.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3.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5.3.5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能够提供本单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5.3.6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记录; 5.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3.8本工程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和费用 6.1本工程采用 网上 报名。 申请人于2014年10月29日至 2014 年11月5日17时30分前,登陆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shzbtb.com.cn)“建设工程网上招标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300 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使用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费用),售后不退。(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刘凯,咨询电话:0527-84396020 13951060708) 6.2投标申请人网上报名须具有宿迁市加密锁(即电子招标投标CA证书和电子签章),未办理的,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qggzyjy.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3购买招标文件后不投标的,应当至少于开标前3天告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未按规定告知或非不可抗力原因不参加投标的,将被记不良行为一次并予以公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七、.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户 名:泗洪县财政局国库股 帐号:3213240101201000023526 本工程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截止前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10万元,否则判定为废标。 友情提醒:建议提前2个工作日办理(流程如下:先拿汇款票据到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开5联单到对应银行确认,银行收到钱后盖章确认,再去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收据)。 八、注意事项 项目招投标期间,所有通知、答疑、澄清等文件将通过泗洪县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hzbtb.com.cn)“建设工程网上招标投标系统”发出,投标人应经常登录系统接收、查看相关讯息。如遇问题,应及时向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映,否则后果自负。项目审核科:0527-89889050,工程交易科:0527-89889056,系统技术支持:刘凯,咨询电话:0527-84396020,13951060708。 九、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招标人: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泗洪县长江路13号 联系人:张成江 联系电话:15189062716 (2)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泗洪县长江路建设大厦南楼一楼 联系人:杨冉冉 联系电话:0527-86237716
2014年10月29日
评标细则
一、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经评审报价相同的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抽签确定优先顺序。 二、评审程序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成员由 5人组成,全部从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 (二)清标。清标小组由本地所有评标专家组成。清标内容及步骤如下: 第一步 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扫描件进行清标。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形式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备注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允许)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备注 营业执照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4.1条规定 资质等级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4.1条规定 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4.1条规定 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缴纳凭证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4.1条规定 无行贿证明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4.1条规定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3.4条规定 其他要求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3、响应性评审: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备注 投标范围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3.1条规定 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工期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3.1条规定 工程质量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3.1条规定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3.3.1条规定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3.4条规定 权利义务符合第三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 电子文件符合3.6.5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四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第二步 经济标清标。剔除出现重大偏差投标单位,对所余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 第三步 形成书面的清标报告。 (三)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核对清标情况,确认有效投标单位及投标价格,要求对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拒绝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四)详细评审 1、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标部分作进一步评审。 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 家≤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由投标单位在开标现场抽取)。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4、评标结果 4.1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如果偏离值相同,报价偏低的投标人优先。 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