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名称:宁海县桃源街道上洋村生态公墓工程 1.2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宁海县桃源街道冠庄上洋村。建筑规模:公墓占地面积约1495m2,公墓数量152个。招标控制价为 555264 元,招标工期 60 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1.3招标内容:挡墙、步行道及台阶、公墓和排水等项目。 1.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4年 10 月 31 日 9:00 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 2.4投标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 2.5投标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6投标人配备的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类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备市政专业的《浙江省建设专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须具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报名截止日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www.nbjs.gov.cn)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要求 3.1根据《关于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实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宁资交管办[2010]8号)规定(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 经查询本项目开标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预中标人中标资格。 3.2根据“宁党办[2010]43号”文件《关于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五禁止五不准”的意见》要求,禁止本村村干部及其特定关系人参与投标。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3.1 开标时间:2014年 11 月 7 日 14:00 时。 3.2 开标地点:宁海县桃源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投标保证金: 1、按《宁海县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 2、帐户名称: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 3、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宁波宁海支行 4、银行帐号:7337410182600005721 5、保证金金额:壹万元。 6、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11月5日16:30时前缴入银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4年10月31日9:00时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招标公告网页下方下载。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桃源街道冠庄社区上洋经济合作社 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冠庄上洋村 联系人:潘忠平 电话:13586753566
招标代理人: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北斗北路357-2号 联系人:叶欢欢 电话:0574-65586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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