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XZZB—20140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米林县县城特色旅游小镇风貌建设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米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援藏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性质:改造; 2.2 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一个标段;核定新建米林县县城特色旅游小镇风貌改造9栋分别是森林公安局立面改造工程、县政府立面改造工程、银鑫酒店立面改造工程、县公安局改造工程、农行办公楼改造工程、农行住宅楼改造工程、国易公司立面改造工程、检察院立面改造工程、白鹭文化艺术中心立面改造工程、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增加外走廊、外面立面改造(门窗、墙面)、原平屋面改造成坡屋面、屋顶上铺青灰色玻纤瓦、屋面增加防雷带等内容(具体规模详见施工图纸)。 2.3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为依据,经招标人确认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2.4建设地点:米林县 2.5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援藏资金,已落实; 2.6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资格,拟派建造师须具备相应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31日至2014年11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12:00时和下午3:30—5:30时,前往林芝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处)报名。 4.2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上述地点报名(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留存):1.《西藏自治区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证》;2.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3.公司资质证书副本、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1、2012、2013)财务审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授权委托人(经办人)身份证;4.拟投入本工程建造师(注册本单位)、技术负责人、“五大员”证书(证书满三年的须经过继续教育培训合格)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公司岗位应聘证书;5.公司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所有材料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盖鲜章留档,装订成册)。 4.3 凡通过上述条件的报名者均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850元,售后不退。 4.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在开标时必须到场并提交身份证,由监督部门核实身份信息,未到场或身份信息不符合的按废标处理。 4.5有不良记录的投标人在公示期内不予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21日10时00分,地点为林芝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和《林芝地区住建局电子公示栏》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米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林芝地区八一镇新区尚城花园A2-4 联系电话:13638947099 联 系 人:罗先生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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