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 14GC06150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和景苑景观绿化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发改审批[2014] 343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象山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象山县和景苑景观绿化工程 2.2工程地址:位于巨鹰路东侧、临近巨和苑、和景府住宅小区 2.3建安工程造价:约300万元 2.4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12513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约9896.8m2,铺装面积2619.2m2 2.5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景观绿化工程。 2.7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合格 2.8安全要求:合格 2.9标段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项目,施工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象资交管办[2012]1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若干规定》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 本工程配备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负责人1名。 3.3自2011年1月1日起,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经象山县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1 月 3 日至2014年 11 月 6 日16:30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交易证和交易员证,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西街道象山港路300号)四楼404室。 4.2投标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① 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 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副本) ③ 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⑤ 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⑥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交易证和交易员证; 说明:以上①-⑥资料原件备查,其余资料复印件均留存,其中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申请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购买时间:2014年 11 月 4 日至2014年 11 月 10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到11:30时,下午13:30到17:00时。交易员须持本人《交易员证》在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象山港路415号)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6.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为准(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并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单位根据象资交管办〔2013〕6号文件及象资交管办〔2014〕5号文件执行。 账户名: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及账号:农行象山新丰支行39703001040012500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西街道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大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象山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丹东街道 邮 编: 315730 联 系 人: 陈海峰 电 话: 18968332808
招标代理: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丹西街道象山港路415号 邮 编: 315700 联 系 人: 黄 卢(交易员) 电话/传真: 0574-65656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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